記者3日從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獲悉,《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在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將重慶市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購門票進入公園和旅游景區的年齡下限從70周歲降低至65周歲。
該條例共九章六十九條,明確了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的責任,涵蓋了老年人權益保障的各個方面。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山認為,條例立足重慶老齡化發展實際,圍繞家庭贍養與扶養、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等內容在多方面體現了制度創新。
張山透露,條例強化了對該市老齡工作的頂層設計。為掌握重慶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還建立了信息發布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
“贍養人看望問候是老年人最渴求的親情慰藉,條例將孝親敬老的道德規范轉化為法律規范,有利于督促贍養人‘?;丶铱纯?rsquo;。”張山稱,為防止消極、惡意的“啃老”行為,為老人拒絕“啃老”增加底氣,條例規定“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要求老年人給予其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
“根據全國第四次抽樣調查重慶數據顯示,重慶失能老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7.74%,已超過50萬人。”張山說,失能老年人的長期護理已由家庭責任演變為社會問題,為此條例規定,該市將“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料護理需求。”
條例還指出,該市獨生子女可享受護理假。條例第三十條提出“老年人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如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為規范養老機健康發展,張山介紹,條例除了規定養老機構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保證金或者押金,不得超過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每月服務費的六倍之外,還從建立存儲專戶、信息公開和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等方面對保證金、押金的監管進行了完善,同時也對養老機構違規收取和使用保證金、押金的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
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增進老年福祉,讓老年人共享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在社會上有著很高的關注度。
記者了解到,條例規定,該市將老年人免費乘車年齡由70歲降低到了65歲。條例指出“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輕軌、地鐵、過江索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同時,為豐富老年人旅游、休閑和精神文化生活,條例還指出,在收費的公共文化場館、公園、旅游景區,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購門票。60周歲以上但不滿65周歲者,在收費的公共文化場館、公園、旅游景區可半價購買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