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披露了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普陀山似乎已上市在即。但對于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一些數據,筆者卻感到有些疑惑,撰文與讀者共同探討。
在普陀山招股說明書第172頁中,詳列了普陀山與周邊競品山岳類風景區的對比情況。(如下截圖)
但相較周邊知名景區有如此大的優勢,讓我產生一絲疑惑,那么接下來我們就來探究一下。
從此表來看,普陀山是整個周邊地區游客量第一的景區,而且游客增幅遠遠超過周邊景區,達到了14%~16%,這對于一個傳統景區來說是非常驚人的年增長,可以看成普陀山未來良好預期業績成長的數據基礎。
同時招股書還說明了游客量構成,原來這個數字是包含了普陀山主景區和鄰近的朱家尖景區。
(招股書中的普陀山游覽規劃圖)
原文這么寫:“2017 年度,普陀山景區(不含朱家尖景區)接待游客 857.86 萬人次,較上年增長 14.43%,朱家尖景區接待游客 764.14 萬人次,較上年增長 17.93%,普陀山風景名勝區合計接待游客人數合計達 1,622 萬人次,較上年增長 16.05%。”
(普陀山招股說明書原文配圖)
作為同在一個景區規劃圖內的兩個區塊,這么簡單的游客量相加得出1622萬的游客數,是不是有點問題?我相信讀者看到這里都會認為這里面大多數的游客只是坐船往返游覽了這兩個區塊,簡單相加就意味著重復統計。如果以這樣的計算方式就能夠成倍擴展游客數,那何不把一個大景區分隔成十個、二十個小景區?
業內居然還有文章會研究出一個“古北水鎮人均消費已達烏鎮2倍”的偽命題。
同樣的問題其實也出現在烏鎮,烏鎮游客量在我看到的不少統計中也是拿東柵和西柵景區簡單相加后得到了一年900多萬的游客數。實際上2個區域相鄰很近,之間往返接駁車也僅幾分鐘的車程,還有通票銷售,基本上游客是同時游玩的。人均消費 = 收入 / 游客數,如果把作為分母的游客數近乎虛增一倍,人均消費自然就少了一半。
(烏鎮及古北水鎮近年游客量數據)
接下去我們再重點探究一些更加讓人疑惑的問題。
當然,以上的這些數字游戲只是小小的技術性問題,或許可以通過不同的方法去解釋。
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游客數據與普陀山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數據完全一致,因此我們借用管委會官網數據作一個分析(為避免重復統計刨去了朱家尖景區游客)。并提出以下一些疑問:
疑問一:
像普陀山這樣的景區,游客量的增減和客運收入的增減是直接相關的,其他消費(如索道、餐飲、商品銷售等)或許不同的人群會有不同的消費選擇,但客運、水運是普陀山景區的“基礎性消費”、是“剛需”。從主營業務收入構成表上可以看到,2016年客車客運和水路客運的增長都僅有百分之一點幾,2017年增長在9%~10%,陸運水運增長量較為一致,但卻與游客增長量完全偏離。
那是因為專線和包車的結構有較大變化?還是票價有大幅打折降低,造成游客增長大大高于收入增加?顯然也不是(見下圖)。
近年數據中客運量變化顯示與收入變化較為接近,且專線和包車的結構變化并不大(兩者計價方式不同)。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根據舟山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普陀山客車票價的批復》(舟價發〔2013〕71 號)及客車公司向舟山市物價局報送的票價備案表,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普陀山旅游專線票價調整為每人次 5 元和 10 元兩種;普陀山旅游包車價格由發行人自主制定,旅游包車最高價如下:
報告期內,發行人旅游客車客運價格未發生變化。
作為一個基本商業規律:如果消費者數量大幅增長,在銷售結構品類及銷售單價不變的情況下,必然會帶來相應幅度的收入增長。但貌似并不適用于普陀山,如現在招股書中這種數據不匹配的現象,請問該如何解釋呢?
疑問二:
以上數據皆以人次計算,從陸路客運來看,由于普陀山由兩條旅游專線和近二十個車站將大多數景點連接起來,一個游客來往各景點坐車多次不足為奇。(目前已有車站:港區、入三摩地、紫竹林、普濟寺、仙人井、海防新村、金融街(9.640,0.06,0.63%)、觀音洞、息耒小莊、龍沙、六 嶠、大乘庵、法雨寺、飛沙岙、寶月庵、祥慧庵、梵音洞、寶月庵、古佛洞、索道站等。)
而水路客運和索道客運如以一人往返計兩次來計算,可能更能接近于實際游客數量。同時客運人次的增長率是否會更接近于實際游客增長率呢?
最后疑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