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很多中小企業由于各種實際困難陷入了困境。面臨復雜形勢,中央決定推出規模性政策幫助困難企業度過難關。在今年5月底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后的記者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宣布:要用新增財政赤字和發行抗疫特別國債的辦法籌措資金,通過這個途徑可以籌措到2萬億元,全部用于穩就業、保民生。總理還特別指出,這部分政策性資金要直達基層,全部轉給地方,省里也只是“過路財神”。從目前情況來看,這部分政策性資金的劃撥是雷厲風行、極為高效的。但是,如果資金在劃撥之后,只是停留在形形色色的賬戶上,不僅難以發揮活化經濟的作用,也可能造成滋長腐敗的風險隱患。
資金發不下去,是不是一些地方的經濟形勢很好,以至找不到對口的企業和人員呢?情況顯然不是如此。此次疫情發生后,受沖擊最大的就是小微企業,以及個體經濟經營者。大企業雖然也有困難,但畢竟有多年的積累,市場資源也相對豐富,依靠自身的力量較易走出困境。相比之下,對小微企業而言,來自外界的支持往往能夠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因此,政策性資金理應重點投向這些小微經濟體。基層政府部門要做到眼睛向下,及時發現小微企業的經營困難,讓直達資金發揮出“及時雨”的功能。
當然,部分直達資金未能“速達”,也有其客觀原因。比如一些市縣的項目庫建設和項目儲備不充分,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導致直達資金無法及時列支。有的項目前期工作還未完成,尚不能形成實際支出。另外,直達資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社保類到人到戶補助資金,一般是按月支付,不可能超進度實現支出,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面對直達資金撥付效率受限的現狀,基層政府還應設法改善,以積極的態度去了解、調研當地困難企業與困難群體的真切需求,從而讓寶貴的中央撥款真正用到刀刃上。
中央財政調撥的政策性資金,體現了中央政府切實幫扶困難群體、推動實體經濟復蘇的急迫心情。地方政府必須深入基層,努力將資金盡快撥付到最需要的對象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