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展離不開品牌,同樣,各地政府部門抓工作也應樹立品牌意識,提升品牌效應,這對于推進工作、服務群眾、改進作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不過,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工作人員雖然也想在工作上創品牌、創特色,但沒有正確理解招牌和品牌的關系,有的把樹招牌當成了創品牌,認為樹起的招牌越多,創的品牌也就越多,結果先熱后冷,虎頭蛇尾,最終事與愿違,甚至有的品牌沒有創成,還滋生了形式主義問題。
有些同志抓工作之所以熱衷于“樹招牌”,是因為“樹招牌”容易產生一時轟動效應,能引起大家的關注。但是,這種“一招鮮”、擺盆景、博眼球的方式,從長遠來看對促進工作沒有實際作用,反而浪費了相應的財力、物力、人力,貽誤了發展時機。
可見,招牌和品牌二者不可混為一談。招牌和品牌,實際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內容決定形式,只有形式,沒有內容或內涵,招牌再漂亮也是徒勞。樹招牌容易創品牌難,創品牌是一個復雜而艱苦的過程。
創品牌首先要樹立質量意識,需要深入細致地做好調查研究,總結好特點規律,找準工作定位和重點,扎扎實實打牢各項工作的基礎,特別是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基層實際和群眾需要開展工作,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創品牌也是創新的過程,需要及時更新思想觀念,有世界眼光、大局意識、進取精神和創新勇氣,善于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提升開拓創新能力。同時,還要有敢闖敢試的創造精神和敢于冒險、敢于嘗試的決心和勇氣,勇于實踐,勇于直面矛盾和困難,在實踐中不斷增強品牌效應。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招牌”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即騙人的幌子。這個解釋,也是對各級部門的一個警示:抓工作不能只為了“爭彩頭”“搞噱頭”而樹招牌,不能做表面好看但實際上沒有一點意義和作用的事,更不能做欺騙上級、糊弄群眾的事,而是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多在改進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上出實招下硬功夫,切切實實創出品牌,形成特色,發揮示范的效應,讓工作提質增效,讓群眾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