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被關閉、2001年汕頭市商業銀行被停業整頓之后,包商銀行成為第三家出現嚴重信用風險,也是銀保監會歷史上第一次被接管的商業銀行。
日前,包商銀行在中國貨幣網發布公告稱,擬于11月13日對已發行的65億元“2015包行二級債”本金實施全額減記,并對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積應付利息共計約5.86億元不再支付。對于全額減記二級資本債的原因,包商銀行表示,央行、銀保監會認定該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此次減記在國內銀行二級資本債發行歷史上,尚屬首次。專家稱,此事折射出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生態,更重要的是給整體銀行業信用風險提出考問。
中國貨幣網同時披露了央行、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在包商銀行接管期間,經清產核資,確認包商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生存。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保監會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2015年12月25日,包商銀行發行了這筆65億元的二級資本債,期限10年,固定利率4.5%。所謂二級資本債是商業銀行為補充二級資本而公開發行的債券。二級資本亦稱附屬資本或補充資本,是商業銀行資本基礎中扣除核心資本之外的其他資本成分,是反映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指標。
按照“15包商二級”募集說明書的次級條款,這筆債券的清償順序,在包商銀行存款人和一般債權人之后,股權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和混合資本債券之前。同時,該筆債券有減記條款,在觸發事件發生時,包商銀行有權在無需獲得債券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觸發事件發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銷地對本期債券以及已發行其他一級資本工具的本金全額減記。
據了解,包商銀行是“明天系”旗下最早、最核心的金融機構之一,“明天系”直接、間接持有該行股份超過70%,遠超單一控股股東不得超過20%的監管規定。由于“明天系”違法占用該行巨額資金,長期難以歸還,導致其出現嚴重信用危機。
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已預告了包商銀行這筆65億元二級資本債基本將被全額減記的結局。按照巴塞爾協議III及監管規定,“二級資本工具觸發事件”是指以下兩種情形中的較早發生者:1.銀保監會認定若不進行減記或轉股,該商業銀行將無法生存;2.相關部門認定若不進行公共部門注資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該商業銀行將無法生存。
在繼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被關閉、2001年汕頭市商業銀行被停業整頓之后,包商銀行成為第三家出現嚴重信用風險,也是銀保監會歷史上第一次被接管的商業銀行。
對于國內銀行二級資本債歷史上的首次全額減記,有市場人士分析,從包商銀行過往業務經歷看,風險隱患早在2016年就已初現端倪,其被接管有幾個重要原因:一是其業務擴張主要依賴同業負債,特別是同業存單規模擴張,而資產端風控體系不嚴格,初期信貸業務不良率較高外,還多通過信托、券商等資管計劃多層嵌套投資非標業務,造成不良高企;二是從業務經營指標看,包商銀行不良率逐年攀升,而資本充足率快速下降,2017年6月末計提儲備資本后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已不滿足監管要求;三是包商銀行資產規模較大,業務范疇廣,如果不及時通過自上而下的方式主動暴露風險,而是任由市場發酵,其不良影響可能更加難以控制。
中泰證券認為,政策釋放出打破銀行“剛兌”的信號。本次處置政策對5000萬元以上的公司存款和同業負債不明確擔保。這表明政府有意逐漸撤出對各類銀行的“隱形兜底”;外部環境雖然不確定,金融供給側改革仍然穩步推進。銀行之間的分化會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