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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7個月,齊翔騰達控股股東內幕交易案終于有了新的進展。
6月19日,齊翔騰達公告稱,公司接到控股股東齊翔集團通知,獲悉齊翔集團、公司董事長車成聚及相關當事人周洪秀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齊翔集團內幕交易“齊翔騰達”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內容看,齊翔集團、車成聚及周洪秀作為齊翔騰達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山東齊魯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權事項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通過齊翔集團控制的“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賬戶,交易“齊翔騰達”390,000 股。
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調查發現,上述交易由齊翔集團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車成聚決策,時任董事周洪秀負責執行,共計獲利257.14萬元。
“齊翔集團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情形。車成聚、周洪秀是對齊翔集團上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補充道。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決定:沒收齊翔集團違法所得257.14萬元,并處以771.41萬元罰款;對車成聚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周洪秀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文|《財經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