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財經天下》周刊 史思同
編|陽一
圖/視覺中國
【資料圖】
8月1日,#周渝民夫妻遭詐騙775萬#話題沖上微博熱搜。
據多家媒體報道,藝人周渝民及其妻子喻虹淵日前被曝遭保險經紀人詐騙,累計損失超3447萬新臺幣(下同),折合人民幣約77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保險經紀人,正是喻虹淵熟人好友馮某。
在理財詐騙案例中,很多人也都是出于信任而放心將錢交由“好友”經紀人代繳,殊不知,多數金融詐騙活動往往利用的正是過于“信任”,披著高收益或是高優惠的外衣,吸引投資者一步步落入陷阱。
明星夫婦投保被騙775萬元
周渝民夫婦騙一事要追溯到2018年。
檢方起訴指出,喻虹淵與馮某于2018年簽署了一份6年期儲蓄保險,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均為周渝民,雙方約定保險費用共分6期繳納,每期684萬余臺幣,以喻虹淵名下賬戶自動轉賬方式繳納。但實際上,在其繳納的全部6期保費中,僅有第一期的684萬臺幣是入賬到保險公司的唯一一筆保費,其余5期3447萬臺幣皆不知去向。
據了解,此次案件中的保險經紀人馮某,為公勝保險經紀公司經紀人,也是喻虹淵的朋友;而該保險產品為遠雄人壽旗下一款投資型保險,保費約4500萬臺幣。按照條款約定,周、喻夫妻二人以匯款方式,分6期繳納保費,之后將會拿回本金以及相應優厚的配息。
然而,在繳納完第一期保費后,周渝民夫婦便改用了付現金的方式。2019年四五月間,馮某向喻虹淵謊稱,因該件保險費用額度很高,若以轉賬方式繳款,恐引起稅務部門查稅,并被金管部門誤認為洗錢,從而要求喻虹淵以現金交付保費,并且由她代表保險經紀人公司向保險公司繳款。
隨后,在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喻虹淵繳納了第2、3、4期保險費用后,馮某又以預繳優惠為由,謊稱若預繳第5、6期保險費用可優惠347萬余元新臺幣,再次騙取喻虹淵繳納剩余兩期費用。
直到收到保險公司催款信息,夫婦二人才有所發覺,而馮某卻以保險公司財務出問題為由作為安撫。但終究紙包不住火,2021年10月間,喻虹淵陸續收到壽險公司的保險費用催繳信息后,便意識到上當受騙隨即報警處理。
8月1日,中國臺灣臺北地檢機構依詐欺罪起訴馮姓女保險經紀人。1日中午,周渝民經紀公司回應稱,“一切交給律師、司法公正處理,感謝大家的關心”,其余細節不愿多作回應。
據了解,周渝民出生于1981年,為中國臺灣影視男演員、流行樂歌手,F4組合成員。2001年,周渝民憑借在偶像劇《流星花園》飾演花澤類一角一舉成名;2015年,周渝民與小其6歲的演員喻虹淵宣布結婚,次年誕下一女。
理財“代購”325萬被判12年
在金融理財方面,明星也如普通人一樣,會因為缺乏對投資項目的風險評估與相關了解,掉入對方精心編制的騙局中。而在現實生活中,相關案例及新聞報道更是數不勝數。
就在數日前,7月27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剛剛對一起養老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并作出當庭宣判。
與上述明星詐騙案如出一轍的是,該案同樣是保險業務員利用投保人的信任,誘騙投保人私下將錢交由業務員來購買理財產品。
據了解,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孫某在經辦保險業務時,盯上了幾位年紀較大、手頭又有閑錢的中老年客戶,于是便利用自己保險業務員的身份,取得對方信任。
隨后,孫某以“內部員工理財”“保本保息”“年化利率達9.998%”為誘餌,哄騙被害人購買保險及理財產品,并以“只有內部員工才有資格購買”為由,要求被害人將錢交由他進行購買。
為了使其騙局更加逼真,孫某甚至還專門在網上購買了“高仿”理財協議。幾番下來,2015年至2017年期間,孫某采用同樣的手法騙取多人錢財,詐騙數額共計325萬余元,騙得的錢款被其賭博揮霍殆盡。
而一直拿不到投資錢款的被害人意識到被騙之后也相繼報警,直到2022年1月,孫某被民警抓獲。7月27日,法院判決被告人孫某福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三十萬元,并退賠贓款。
保險詐騙防不勝防。對此,業內人士建議:投保人或是投資人應選擇正規的保險公司和投保渠道,而非經他人“代購”;不要相信所謂的“內部員工理財產品”以及內部投資、內部消息等;不貪圖理財產品投資的高息回報;購買/投保后要主動去官方渠道核實理財協議或保單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