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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銀保監局官網披露了關于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的13張罰單,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存在12項違法違規事實,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1130萬元。
具體來看,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此次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融信達業務,投行理財業務;貿易融資業務、投行理財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業務存在法律風險;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監管統計報表數據與事實不符;集團客戶管理不合規;未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時啟動追索程序;違規辦理貿易融資轉賣出表,突破總行的授權管控;違規用理財壓降貿易融資規模;未實現審貸分離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風險;大額授信信息溝通機制不足;調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風險排查不到位;輪崗及強制休假、績效考核、業務資料文件管理不規范。
此外,深圳銀保監局處罰了12名相關責任人,其中4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多人被處以3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款,時任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曾鈺恒被處以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近兩年,中國銀行在深圳地區屢屢被罰。
2022年5月,中國銀行在深圳的3家支行,因占壓財政存款,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分別罰款5萬元、10萬元、5萬元,并警告。2022年2月,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
2021年5月,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用途不合理,資金被挪用于繳納地價;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未有效核實貸款用途真實性,資金被挪用于房地產開發等問題,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210萬元。(文 |《財經天下》周刊 鄭浩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