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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消息,南京鼓樓新東方進修學校(下稱“南京新東方”)因涉嫌擅自使用蘇炳添肖像,被蘇炳添起訴。
企查查APP顯示,近日南京新東方新增開庭公告,原告為蘇炳添,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肖像權糾紛),案件將于9月27日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公開資料顯示,南京新東方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為俞敏洪,注冊資本250萬元。
蘇炳添為中國男子短跑運動員,被譽為“亞洲飛人”,2021年8月1日,在東京奧運會男子100米半決賽中以9.83秒刷新亞洲紀錄。此后,蘇炳添的商業價值迅速走高。據不完全統計,蘇炳添先后接下包括廣汽傳祺、小米、順豐同城、招商銀行、金典等20多個商業代言。
裁判文書網顯示,蘇炳添曾因肖像權糾紛起訴多家知名企業,包括南通市通州區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光大銀行廈門分行等,2022年年內,就曾起訴12家公司,判決賠償金額2500元至20.5萬元不等。
不過蘇炳添的訴求也曾遭到法院駁回。數份相關民事裁決書顯示,蘇炳添多次因一審判決的賠償金額過少提出上訴。
但二審法院認為,案涉文章對蘇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傳,且并無直接利用蘇炳添肖像、姓名等宣傳蘇炳添為其產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會大眾對此不會產生誤解,侵權行為主觀惡性相對較低,最終駁回了蘇炳添的上訴。(文 |《財經天下》周刊 鄭浩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