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包含總體要求、強化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管理、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功能作用、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共14條具體意見,明確了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范圍、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機制、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名錄等重要事項。
《意見》指出,健全按照應交利潤方式管理的企業收益上交機制。天津市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以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基礎,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提取的法定公積金等后,按30%比例計算上交收益。市人民政府根據行業、企業類型等,逐步完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上交收益比例分類分檔規則,健全動態調整機制。
在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加強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市財政局選取部分重點項目開展財政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探索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整體績效評價,重點關注落實國家戰略情況、支出結構、政策效果等,全面提升政策效能和資金效益。
根據《意見》,到“十四五”末,天津基本形成管理范圍全面準確、收支結構科學合理、運行機制健全完善、功能作用發揮有力的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預算編制全面規范,收益收取準確及時,對宏觀經濟運行、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導向性更加彰顯,支持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資本金注入渠道更加暢通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