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年份酒”繼續走俏,年份酒的“年份”比“酒”更值錢已是普遍行情,然而,由于缺乏行業標準,“年份酒”也是亂象叢生。
這兩天,《新京報》發布一篇題為《年份酒夸大酒齡抬身價,模糊標注、標準混雜!》的調查文章,指出古井貢酒(000596.SZ)、山西汾酒(60.800,-1.64,-2.63%)等年份酒僅用“20”、“年份原漿”等模糊表述打“年份”擦邊球。
酒水分析師蔡學飛認為,一些企業試圖通過標注年份來提高產品溢價能力,但往往是偷換概念、以次充好。因為缺乏年份酒標準,企業可以對所標注年份任意解讀,只要自圓其說即可,而老百姓(77.080,-2.14,-2.70%)也普遍缺乏年份酒的科學概念,極易被利用。
實際上,老百姓對“年份酒”了解不夠,甚至產生誤解,正是“年份酒”能夠大行其道的一個主要原因。
“在普通消費者看來,‘年份’是指他買到的酒的窖藏時間,其實不是這樣的。” 資深老酒專家、重慶宗明酒業董事長表示,年份酒并不是將窖藏一定年份的酒即時包裝得來的,而是用具有一定窖藏年份的老酒,對新酒進行勾調而成。
白酒專家、山東溫和酒業酒總經理肖竹青更是直言,一些不規范酒廠、小作坊,建廠沒幾年就推出5年、10年乃至30年、50年的年份酒已經成為業內常態。這些酒廠往往從外廠購買少量年份稍長的原酒,用陳年的原酒做引子生產年份酒,其實一瓶出廠的所謂年份酒里面,大部分用的是存放一兩年的新酒,標簽標注的卻是時間最長的原酒年份。
然而,按照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說法,存放二三十年及以上的白酒(基酒),用不同年份的酒勾兌后,基酒含量至少超過50%才能標注酒齡。
然而,不少年份酒恰好相反,用最近幾年的基酒,加上少量的年份基酒制成產品,標簽標注的卻是少量基酒的年份。
陳酒添加多少才合適,全憑勾調師的經驗。“有些知名品牌的年份酒甚至可能只有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陳年酒含量,就像炒菜放味精一般。”蔣宗明說。
除此之外,面子消費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這與面子消費不無關系,有少部分人就是愛追求幾萬一瓶、乃至十幾萬一瓶的白酒,這里面有面子消費帶來的快感。”在蔣宗明看來,“年份酒”消費者對年份的需求本就高過酒本身,是助長年份酒市場的主要因素。
從2008年開始,古井貢酒首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年份原漿”商標的注冊申請,期間經過駁回復審、公告、異議答辯、裁定等環節,歷時 7年時間,最終獲批,可謂是“一路坎坷”。對此,行業內外一片嘩然。
其中,在該商標經初步審定并公告后,四川某國內知名酒企便在規定期限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異議人認為,被異議商標的文字“年份原漿”是酒類行業通用的描述性詞匯,其本身所表達的含義以及目前白酒市場的發展狀態決定了其具有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易被理解為“儲存長時間的原漿酒”。
對此,古井貢酒在復審答辯時稱, “年份原漿” (使用在第33類酒類商標等商品上)并非直接表示商品品質等特點文字。
古井貢酒方面出具的材料中也顯示,相關協會認為“原漿”不是釀酒專業術語,也不是“原酒”的概念, “年份原漿”也非國家標準“白酒工業術語”中確定的基本術語及定義。
然而,近年來,其年份原漿系列包裝標識一直在悄悄發生變化。從“古井貢酒·年份原漿X年”到后來的“古井貢酒·年份原漿X”,如今則變成了“古井貢酒·年份原漿古X”,讓消費者如墜云霧之中,不解其意。
對此,河南經東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成永認為,既然古井貢酒已明確“年份原漿”是注冊的商標名稱而并非代表其品質,就應該在產品包裝上加以說明,防止消費者對“年份原漿”一詞產生混淆認知。
如果沒有明確說明,銷售人員反而刻意強調數字即代表年份,依照我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規定,其行為就涉嫌產品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不過,這并未阻擋住古井貢酒繼續打造年份原漿的腳步!
為了讓產品體系更加優化, 2017年,古井貢酒還推出了年份原漿·功勛池、年份原漿古7、古8中國香、古井貢酒1979/1963、37度亳菊(減)等產品。
至今一篇題為《不是所有的年份酒都可叫古井貢酒·年份原漿》的文章依然流傳在網絡上,只不過,《新京報》等主流媒體在曝光了年份酒的亂象之后,讓古井貢酒顯得有些尷尬。
“老百姓根本搞不懂年份酒和原漿酒真正的含義,加上面子消費作祟,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充當了冤大頭,”一位酒企人士告訴《財經嘯侃》特約、獨家撰稿人五谷君,為了讓年份原漿的理念深入人心,古井貢酒也是煞費苦心,尤其是在廣告投放上顯得十分闊綽。
以2017年為例,古井貢酒的廣告費高達5.84億元,同時,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11.49億元;也就是說,古井貢酒的廣告額度相當于凈利潤的50%以上。
雖然古井貢酒沒有公布2018年第一季度廣告費用,但數據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古井貢酒預付款項約為7636萬元,和去年同期4173萬元相比,增幅在83%左右;對此,古井貢酒方面表示,主要原因為預付的廣告費增加所致。
大手筆投放廣告,也為古井貢酒帶來了回報!
2018年第一季度,古井貢酒實現營業收入約為25.6億元,同比增幅在17%以上;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5.81億元,和2017年第一季度4.08億元相比,增幅在42%左右。
日前,針對古井貢酒2017年年報和2018年第一季報,國泰君安(17.490,-0.01,-0.06%)發布了研究報告,并用“年份原漿表現優異,靜候黃鶴樓協同”作了點評,可見年份原漿在古井貢酒業務構成上的重要性。
然而,靚麗的業績背后也潛伏著隱憂。
繼2017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縮水”21%之后,2018年第一季度,古今貢酒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不到1.94億元,和去年同期6.49億元相比,跌幅在70%以上,呈現繼續惡化勢頭。
對此,一位證券人士告訴《財經嘯侃》特約、獨家撰稿人五谷君,高成長的公司如果沒有產生穩定和匹配的經營現金流,說明市場景氣度并沒有那么高;如果經營現金流持續惡化,該公司成長的質地有必要重新檢視。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會計學副教授朱蕾更是直言,經營現金流比經營利潤更具真實性,因為經營利潤往往可以更方便地通過虛增應計項目利潤進行粉飾或者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