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了加強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規范汽車數據處理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征求意見稿第一條中指出。
本次征求意見稿總共二十一條,涉及運營者、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定義范疇、運營者處理個人信息或重要數據應當堅持的原則和義務、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或重要數據的安全評估、違反規定的懲罰措施等等方面。
征求意見稿第九條中規定,運營者收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被收集人同意,法律法規規定不需取得個人同意的除外。實踐上難以實現的(如通過攝像頭收集車外音視頻信息),且確需提供的,應當進行匿名化或脫敏處理,包括刪除含有能夠識別自然人的畫面,或對這些畫面中的人臉等進行局部輪廓化處理等。
第十二條中規定,個人信息或者重要數據應當依法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我國參與的或者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議等對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有明確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十七條中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涉及個人信息主體超過10萬人、或者處理重要數據的運營者,應當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將年度數據安全管理情況報省級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
近幾年,隨著汽車智能化、網聯化發展深入,汽車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出行數據載體,各運營者普遍看重對汽車數據的挖掘,并認為其中蘊藏著未來出行業務的巨大商機。同時,汽車用戶也日益關注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但此前用戶對于個人信息和重要行駛數據究竟是如何被收集的,又是如何被利用的情況難以知情。另外,各企業之間關于個人信息和隱私數據的處理也發生過不少糾紛。
今年2月份,博泰車聯網和上汽通用五菱與騰訊公司之間發生法律糾紛。前兩者聯合舉報騰訊壟斷,騰訊則稱兩者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等行為。騰訊在聲明中稱,“新寶駿車聯”App、“微信通知助手”軟件存在侵害用戶隱私的行為,該軟件在未獲得騰訊及用戶的明確授權情況下,可以收集、存儲和上傳微信聯系人信息、聊天信息等敏感數據,嚴重侵害了微信用戶的隱私及個人信息權益。
今年3月份,特斯拉通過車內高清攝像頭監控車主隱私的消息同樣引發了不少爭議。特斯拉方面承認了這一點,同時表示會遵守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但事實上,在此次征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國內未曾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守,因此行業各方對于汽車數據究竟如何處理莫衷一是。但隨著智能網聯汽車的增多,人們對于保護汽車數據安全的呼聲也逐漸高漲。“這個政策出臺還是比較及時,給各家車企在處理數據時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汽車行業資深專家李顏偉在個人微信朋友圈中表示。另有分析觀點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將對數據后臺在境外的汽車企業形成較大的約束作用。
截至目前,作為境外車企之一的特斯拉率先作出表態,其在官方微博上稱:我們支持并響應行業發展進一步走向規范,共同助力技術創新。歡迎大家積極向有關部門建言獻策,推動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