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國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發布《公募基金直播業務專題討論會會議紀要》(下稱紀要),從四大方面對基金直播存在的問題作出了規范,劍指基金直播娛樂化、紅包發放不規范等長期存在的問題,強調直播須堅守專業和合規底線,并給出了實操意見。
業內人士認為,紀要有利于整肅基金行業直播行為,對電商業務的長期健康發展起到了正面引導作用,可謂眾望所歸。
協會表示,去年受疫情影響,基金管理人原有的傳統營銷模式無法正常開展,為與銀行渠道經理、機構客戶、直銷客戶等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基金管理人通過語音會議、視頻路演、網絡直播等各種線上模式開展營銷活動。這類基金直播作為一種服務手段,有利于發揮公募基金普惠金融作用,提升行業認可度,提高投資者服務質效。
支付寶數據顯示,基金直播已成為眾多基民補充理財知識的優選方式之一。即便是在大年三十晚上,也有超60萬人在支付寶看理財直播。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多數基金公司去年起就陸陸續續在基金直播上花費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財力雄厚的大公司甚至挖掘了網紅主持人、央視資深人士加盟。同時,基金直播也給基金公司增加了不少宣傳費用。
“基金公司在直播業務上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直播人員熬夜已是常有的事,設備、花銷等也在不斷升級,個別公司甚至采取了一些游走在合規邊緣的做法,給行業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有基金公司電商部人士直言。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協會對直播業務作出了規范。具體來看,此次協會主要從四方面進行了規范和強調。
首先是直播形式,直播內容不宜娛樂化,不得與國家相關精神、社會公序良俗相違背,同時直播內容涉及基金產品宣傳推介的,應注重體現基金行業專業性,嚴格遵守宣傳推介相關法律法規。
其次,是此前備受爭議的發放紅包問題。協會表示,除了投資者利益優先、堅守依法合規底線外,發放紅包應以投資者教育為目的,不得與具體基金產品宣傳推介等銷售活動混同。同時,紅包價值應適當,不得存在誘導、刺激基金銷售或保有量等傾向,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將獎勵金額和基金收益混同,不得將開戶、購買、持有基金產品作為投資者獲取紅包的條件;發放紅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滿減抵扣、費用抵扣,或指定其與單一基金產品掛鉤。業內人士表示,這也意味著很多打“擦邊球”的紅包發放行為,將面臨規范和約束。
再次,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問題。協會規定,禁止向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服務,禁止向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不符合其投資目標的產品或服務。
最后,協會花了大量筆墨闡述了合規內控相關問題,從實操層面提出了六點規范建議,包括厘清權利義務關系、直播內容審核監督機制、直播人員、基金業績展示、直播內容流轉管控、直播視頻存檔期限等。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將使得未來直播業務的細節開展更加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