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銀行和擔保齊發力
《條例》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鼓勵措施,引導金融機構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金融服務。金融機構應當執行國家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
金融投資報記者在采訪中獲悉,目前建行四川省分行已為科技創新企業量身定制了“孵化云貸”、“以專利質押增信定貸”、“以補助定貸”等八大定貸模型,重點為處于“孵化期”的科技創新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入駐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不到3個月,就得到建行100萬元信用貸款支持,確實沒想到。”成都果殼醫學科技有限公司表示。
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天府信用通”平臺也進行了實踐。截至今年5月末,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指導轄內銀行機構通過“天府信用通”平臺累計促成融資2643筆、290.14億元。
“融資速度也很快,僅1天內就完成實地考察與15萬元貸款簽約。”四川省興盛恒業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稱,由于行情不佳,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在公司發起產品融資申請后,仁壽民富村鎮銀行及時解決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貸款利率低也是一個優勢。截至今年5月末,眉山市各銀行機構依托“天府信用通”平臺,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低于全市普惠小微貸款利率49個基點。
《條例》規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重點為符合產業政策、有市場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降低融資成本。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以及各類政府性投融資平臺收取的費用不得高于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在這方面,成都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走在了前面,已累計為川內中小微企業提供了約1700億元各類擔保服務。
加強合作:成渝地區協同推進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將優化營商環境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相結合。“這個意義不可低估,因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持續和深入進行,雙方的經濟交流與融合度將不斷提高,將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需要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共同行動。”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盛毅表示。
《條例》規定,加強毗鄰地區合作,支持共建區域發展功能平臺,探索經濟區與行政區適度分離,促進要素自由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據悉,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產物之一的川渝高竹新區投資的企業,既能享受四川的政策,也能享受重慶的政策。
推進政務服務標準統一、跨省通辦、監管聯合、數據共享、證照互認,是《條例》的規定之一。在過去,重慶人想在成都創業,成都人想在重慶投資,因為涉及到地方相關政策、流程有所不同,對于不清楚情況的市民而言,多少會增加時間、精力、交通等成本。
目前成渝兩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創了證照“互辦互發互認”模式,讓市民創業、投資更加便捷。“現在又以省級地方政府的行政規章形式出臺了《條例》,今后成渝兩地證照‘互辦互發互認’就是家常便飯了。”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稱。
《條例》規定,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協作;完善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處理結果互認;完善司法協作機制,推進高水平司法服務和保障。
6月18日,重慶市一中院、渝北法院代表,與四川省廣安中院、鄰水法院代表一同調研川渝高竹新區,并深入調研四川瑞創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經營發展情況以及現實司法需求。
企業減負:編制服務收費清單
“根據我們對企業的調查來看,目前企業負擔分為顯性負擔和隱性負擔兩大類。顯性負擔就是需要直接支付的費用,隱性負擔雖然不直接支付費用,但因為被人為增加不必要的前置條件、程序,使企業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四川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在減少企業顯性負擔方面,《條例》規定,省財政、經信、發展改革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編制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清單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
《條例》同時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支付中介服務費。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在減少企業隱性負擔方面,《條例》規定,行業協會商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對已取消的資格資質變相進行認定,不得違法開展評比表彰、強制培訓,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損害市場主體權益,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入會或者退會。
此外,隨著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走向國際市場的川內企業越來越多。對此,《條例》規定,海關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先放后檢、擔保放行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