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記者從成都市新經濟委了解到,7月23日起,新版《成都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專項政策》(以下簡稱《專項政策》)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同時,2017年出臺的該項政策被廢止。在本政策中,企業將獲最高300萬元的補助。
新版《專項政策》從契合國家發展新要求、順應產業發展新趨勢、鞏固提升城市發展新優勢三個維度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了《專項政策》。《專項政策》共三章9條,主要包括深化數字化賦能行動、支持大數據企業發展壯大、涵養產業生態三個部分。
成都支持企業或機構建設數據服務平臺,爭創國家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企業自主投資建設數據服務平臺并對外服務企業數達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業對該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或機構將高價值數據接入數據服務平臺加強應用,按照該數據流通收益的10%給予數據接入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獎勵。獲得政策支持的平臺,原則上應面向成都中小微企業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免費服務。
成都鼓勵構建“生產服務+商業模式+金融服務”跨界融合的數字化生態。對于由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的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字化開源社區,且服務企業數超過200家(含),按照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字化開源社區年度運營成本的10%給予運營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每年在成都市范圍內評選50家大數據領軍企業和高成長高潛力大數據企業,實施“一對一”全生命周期精準服務。在申報國家、省、市大數據相關政策支持時,在“雙百工程”評選、機會清單發布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推薦。對自主投資建設且通過國家部委評選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企業,按照該項目建設成本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另外,成都還設計了對大數據產業園區、第三方服務機構的一次性獎勵政策。在本政策中,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企業同一政策條款三年內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