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食品安不安全?如何規范外賣配送?今年,我市將《杭州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列為市政府立法計劃正式項目。
日前,《杭州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草案)》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網站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大家可在今年5月29日之前登錄網站提出意見或建議。
根據征求意見稿,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向餐飲服務經營者訂購食品并要求配送的,配送行為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但依法屬于快遞服務的除外。
為了保障食品安全性,征求意見稿中提出,通過網絡交易接受消費者訂餐的餐飲服務經營者(以下簡稱出餐人),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持有與其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許可,依法如實公示其主體信息和經營許可信息。
另外,出餐人加工制作食品時應當在公示其主體信息的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完成食品加工制作后應當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容器盛裝,并依法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規定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簽損壞的,送餐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在外賣配送方面,征求意見稿中明確,配送組織者應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在訂餐交易頁面公示配送人主體信息和送餐員聯系方式。
不僅如此,配送人應當登記其管理的送餐員身份信息,對送餐員開展配送能力、服務規范、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職業道德等崗前培訓和定期在崗培訓,相關培訓記錄應保留2年。
另外,根據征求意見稿,配送組織者或者配送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送餐員勞動強度、保障送餐員交通安全。如為送餐員分派配送任務、擬定配送路線、估算配送時間、考核配送質量或者計算配送報酬的配送算法規則應當合理設定配送時限與報酬構成機制,不得誘導或者迫使送餐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對持續配送超過4小時的送餐員應當進行疲勞提示,20分鐘內不再分派新的配送任務。如有違反該規定,損害配送員合法權益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并可對配送組織者或者配送人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 許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