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深化數字化改革,累計減少市場主體到場約2.5萬人次;一年來,深化“保證保險制度”改革,累計減少保證金103億元;一年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查處招投標領域違法案件20件,共處罰款281萬元;一年來,推行“評定分離”改革,在929個實施項目中經隨機抽取50個回訪,招標人滿意度達91%……
近日,記者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一百零五次主任會議上獲悉,《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完善配套制度,優化工作機制,推進創新改革,狠抓宣傳教育,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數字化水平不斷提升,取得顯著成效。
據悉,2020年10月施行的《條例》,在固化我市自2003年以來經驗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交易平臺建設、完善交易基本規則和程序、創新監管機制,我市成為全國首個通過地方立法推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集中監管和其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共同監管相結合模式的城市。
《條例》實施后,出臺《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18個配套制度,形成覆蓋房建市政、軌道交通、交通水運、水利水電等多個領域的22個招標文件標準范本,清理91件招投標類制度規則,基本形成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體系。
與此同時,根據《條例》要求,我市已逐步將全市各類領域性、區域性公共資源交易場所,有序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監督管理。覆蓋市、縣、鄉三級的交易平臺體系已基本建成,特別是海曙區打造覆蓋全域的農村基層交易系統,已成為省紀委數字化改革中“揭榜掛帥”基層權力監督系統的重要子項目。
有效監管,素來是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領域的難題。對此,根據《條例》規定,市級層面和大多數區縣(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已實現由公管機構集中監管,市公管機構與相關主管部門就共同監管建立了良好的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同時,市政務辦積極與市司法局、市編委辦等部門對接,認領57項行政執法事項和檢查事項,制定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積極推動從“不告不查”到“主動發現、主動查處”的轉變。
特別是針對中介和專家兩大主體,我市大力推廣“網上中介超市”,深化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評價管理,同時修訂評標專家動態管理細則,采用“一標一評”“量化扣分制”“合格制”等日常和年度考評模式,一年來共對238人次扣分,約談9人次,下發監督意見書20份,暫停33名違規違紀專家評標資格。
“我們認為,《條例》的實施健全了交易制度體系和平臺體系,推進了保證保險制度、交易信用管理等領域的改革,特別是在加大執法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初步達到了預期的立法效果。”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相關負責人說。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將針對目前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督促相關部門提升工作合力、提效監督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提質宣傳教育,以《條例》的全面有效實施進一步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交易市場,不斷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記者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