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河南省加快服務業災后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印發,出臺了14項舉措,以應對災情和疫情對我省服務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沖擊,推動服務業盡快恢復正常運行。
分類施策 推動重點行業加快復蘇
交通運輸方面,《措施》提出,把受災客運站、公交場站、地鐵站納入災后恢復重建計劃,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恢復重建任務,通行能力、服務質量恢復到災前水平。鼓勵因災受損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報廢,2021年年底前提前淘汰的,可按規定憑車輛注銷證和拆解證明領取補助。
文化和旅游方面,《措施》提出,積極協調各航空公司,爭取對災情、疫情防控期間產生的旅行社退票按無損退票處理。加快已下撥中央級、省級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撥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相關項目單位。
商貿服務方面,《措施》提出,對受災較重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大型商超給予適當支持,從寬、從快審批大型商超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鼓勵龍頭平臺企業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降低平臺傭金、小額免息貸款等支持。允許市場經營主體在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采取“店鋪外擺”“露天市場”等方式進行銷售,繁榮“小店經濟”“夜經濟”。
降低用能成本 給企業適當補貼
《措施》提到,我省要開辟受災服務業企業財產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優化理賠流程,開展受損車輛免現場查勘、免氣象證明、免費救援、定損后直賠到店“三免一直”服務。
在企業的用能成本方面,鼓勵各地對受災服務業企業使用非居民管道天然氣、城鎮自來水價格給予階段性優惠,企業用戶減容、暫停及恢復業務不受原有時間限制,可按實際暫停天數免收基本電費。對繳納生產經營所需用氣、用水等費用確有困難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企業可暫緩3個月繳納各項費用。
寬帶方面,我省為受災服務業企業客戶辦理商務寬帶免安裝調試費并免1個月寬帶使用費,免費更換1次光貓、機頂盒等終端設備,免費提供復工復產數字化宣傳和一次“數字惠企”上門服務。
減免部分房租 緩繳住房公積金
《措施》提到,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災情、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兩個月房租;轉租、分租的,要確保減免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
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對受災情、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服務業企業或單位,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后,可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申請貸款。無法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服務業企業或單位,可在一定期限內辦理補繳,視同連續正常繳存。
信貸方面,《措施》提出,鼓勵向鄭州、安陽、鶴壁、新鄉、周口等地受災嚴重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發放30萬元以下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貸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措施》還提出,對2021年7月1日以來貸款到期還本困難的服務業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對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結合其受災情、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給予延期付息安排,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并免收罰息。按照相關規定,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市場主體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生的借記卡手續費予以優惠。
穩崗援企 優化辦稅服務
落實穩崗援企政策,我省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對受災較為嚴重地區的服務業中小微企業,《措施》提出,實行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政策,緩繳期暫定為3個月,緩繳期滿后根據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可予以延長,但緩繳執行期應在2021年內。
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參保人員享受正常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全省統籌失業保險基金1億元,對受災嚴重、有穩崗需求的地方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企業辦稅服務方面,《措施》提出,對因災情、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的服務業企業,符合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依法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措施》還提到,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減稅等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期間不計滯納金。對受災情、疫情影響新增欠稅的市場主體,暫緩發布欠稅公告。
簡化流程 提供“綠色通道”
我省將簡化投資審批流程。《措施》提出,建立災后重建服務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直接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點多面廣的同類項目可合并審批。對不改變規模、不改變原線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毀水利、交通類服務業基礎設施重建項目,直接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開展施工圖設計審查;對不改變建設地點、不新增建設用地的水毀其他類服務業基礎設施重建項目,直接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
(河南經濟報 記者 孔凡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