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多新股采取網下詢價發行,少數公司直接定價發行,而如今北交所新股可采用罕見的網上競價發行方式。
目前,科創板、創業板等注冊制新股發行方式有兩種:網下詢價或者直接定價,而此前的精選層新股也均采用上述兩種方式。
證券業協會最新發布的《北交所承銷特別條款》規定,股票公開發行并在北交所上市,采用網上競價方式發行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至少采用互聯網方式向公眾投資者進行公開路演推介,主承銷商應當公開披露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記者注意到,北交所發布的承銷管理細則對競價發行有明確規定。采用競價方式的,除董監高等群體外,均可參與申購。每個投資者只能申報一次。申購信息包括每股價格和對應的擬申購股數。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設置最低申購價格并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投資者申報的每股價格不得低于最低申購價格。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或等于網上發行數量且已設置最低申購價格的,發行價格為最低申購價格;未設置最低申購價格的,發行價格為投資者的最低報價。
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于網上發行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確定發行價:一是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將申購報單按照價格從高到低排序計算累計申購數量,當累計申購數量達到網上發行數量或其一定倍數時,對應的最低申購價格為發行價格。二是按照事先確定并公告的方法(加權平均價格或算術平均價格)計算申購報單的基準價格,以0.01元為變動單位向基準價格上下擴大價格區間,直至累計申購數量達到網上發行數量或其一定倍數,較低的臨界價格為發行價。
(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