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因在2016年國慶期間對6座以下房車違規收取高速通行費,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發集團”)被市發改委行政處罰20萬元。
記者發現,對如何收取民用房車高速公路通行費的問題,各地并無統一標準,大多需參照車輛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信息。
去年4月,首發集團曾下發通知,要求對自行式房車按照核定載客人數判定高速公路通行費用標準,7座及以下的自行式房車享受高速公路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政策。
車主舉報免通期間上高速被收費
因被舉報在2016年國慶期間對6座以下房車收取高速通行費,近日,首發集團被北京市發改委行政處罰20萬元。
當事人徐先生舉報,2016年國慶期間,他駕駛民用房車從四川成都到北京旅游,沿途省市收費站都沒有收取高速通行費,但在北京清河收費站被收了10元通行費。徐先生認為,自己的行駛本上標明是6座小型專用客車,在法定節假日應當免收通行費。
今年2月,北京12345政民互動平臺曾以《市發改委:規范收費行為加強價格監管》為題,發布過市發改委對此舉報的處理進展。據通報,市發改委根據舉報組成檢查組,對首發集團進行調查核實,發現舉報屬實,決定立案調查該舉報。經案審會審理,定性為擴大收費范圍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
市發改委:構成價格違法行為
中國產業信息網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房車銷量比2016年提升了60%左右,已經超過日本成為了亞洲第一。按照現行法規,高速公路通行費標準是按車輛類型性質及座位數量來制定的,但對房車而言,各地執行的計費標準卻不盡相同,北京、江蘇、安徽等地區都曾發生過因房車收費問題而產生的糾紛。
記者注意到,2017年4月,首發集團運營部曾下發了一份《關于做好房車車型判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將路網范圍內通行的房車主要分為三類,即:拖掛式房車、自行式房車、改裝房車。根據該文件,7座及以下自行式房車享高速公路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政策。
市發改委在處理意見中提出該案中,首發集團在重大節假日以特種車輛類型收取民用房車高速公路通行費,全國各省(區、市)對民用房車收取高速費也沒有統一標準。房車在中國普及程度不斷提升,未來房車隊伍將不斷壯大。為應對這種增長趨勢,應完善相關制度。高速通行費屬于政府定價管理,交通運輸部應建立制度,對民用房車發布統一的收費標準。
在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市發改委提出,首發集團的收費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構成采取擴大收費范圍的方式多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不過,首發集團的違法所得無法確定,依法按照沒有違法所得的規定處罰。處罰決定書解釋,由于高速公路收費系統是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車型劃分標準ABCDE五類車型統計,因此無法計算違法所得。
市發改委表示,依據相關法規,責令首發集團立即改正采取擴大收費范圍的方式收取高速通行費的價格違法行為,并決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