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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訊(記者 趙艷艷)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民生改善和社會大局穩定。今記者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山西發布《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必須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任務,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
加強人員底數摸排。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摸排、數據比對等形式,全面掌握轄區內通過個體經營、非全日制用工以及新業態等靈活多樣方式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建立實名制臺賬,全面掌握其等基本情況,經本人簽字確認,納入城鎮新增就業人員統計范圍,納入“一對一”服務對象。
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完善信息精準推送機制,通過短消息、微信群等,向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推送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對于就業轉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至少提供1次職業指導、3個適合崗位信息、1個培訓項目或就業見習機會,促進其盡快就業。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將有創業意愿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范圍,組織開展開辦店鋪、市場分析、經營策略等方面的創業培訓,促進提升創業能力和創業成功率。支持各類院校、培訓機構、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加強社會保險服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和就業服務機構信息互通,向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宣傳社會保險政策。靈活就業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可以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就業地或居住地就近參加社會保險。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其實際繳費2/3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付。
加強創業政策兌現。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業小微企業的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并帶動1人以上就業,在工商注冊且有納稅行為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給予15000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