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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自身負債累累、無實際履約能力的情況下,成立養老產業公司,營造老年公寓在建假象,宣稱成為會員后床位費可享6.5至8.5折、入住公寓后購買商品可打折、交納預訂金還有13%至19%的月利率。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某因犯集資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70萬元;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人集資詐騙款。
近幾年養老產業快速發展,各種資本爭相進入。與之相對應的是,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表現形式越來越多,如: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等形式非法集資;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群體,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
要讓老人不再被騙被坑,有關部門除了對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進行風險提示外,關鍵是要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對以各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要嚴防嚴控嚴打。一方面要嚴把準入關,興辦養老機構必須要有一定的注冊資金,不能讓一些人“空手套白狼”。另一方面要明確收費規則,不能讓入住者交付長時間的預付款,應該按月交付,最多不超過一個季度。另外,要引入第三方監管,定期走訪養老機構和老人家庭,進行風險評估。總之,對于市場中出現的養老機構非法集資、坑騙老人的現象,必須拿出有效措施,進行嚴防嚴控嚴打,使養老事業得到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