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8日訊 信用中國(安徽六安)網站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案》(皖六交罰﹝2023﹞1000016號)顯示,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六安市交通運輸局對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罰款伍仟元整(5000元)。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4月24日。
萬順叫車官網顯示,萬順科技是交通運輸新業態共享出行+新能源汽車網約車定制、渠道銷售、車聯網應用一體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打造“平臺供應鏈、經營城市產業鏈相互促進”的萬順科技產業生態。萬順科技三大主業,一是基于互聯網技術的萬順叫車共享出行;二是基于平臺用戶的新能源汽車網約車定制、渠道銷售、車聯網應用一體化的萬順新能源汽車科技;三是基于平臺大流量,以分支機構所在城市為單位,依托市場渠道和實體店投送力的萬順福本地生活服務。截至2022年,萬順叫車已獲得350多個城市網約車運營牌照,高居行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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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深圳萬順叫車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萬順叫車(武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94%。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并將車輛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規定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規定將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并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信息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出現甩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