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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14時,一位女士捂著胸口來到了鐵西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導訴員看出其身體不適,急忙將其攙扶到休息區。交談中得知,原來該女士一周前在按摩院按摩后感到不適,到醫院拍片后診斷為肋骨骨折,因此來到法院,希望能夠得到賠償。
導訴員了解過案情后,認為此案事實清楚、矛盾點明確,適宜先行調解,在一樓鐵西區“有話好好說”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對事件全過程進行詳細了解與還原,聽取原告的訴求。整個調解過程平穩順利,雙方充分表達了自己的意愿,通過調解員的努力,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14時50分,調解協議達成后,雙方共同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法院第一時間為雙方當事人出具了司法確認裁定書。在法官的見證下,按摩院將4萬元賠付款當場給付給了受傷的當事人。
據介紹,司法確認程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的一種,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達成的民事調解協議進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審查,并賦予其強制執行力的非訴程序。同時,申請司法確認是不收費的。因此,相比于訴訟程序,司法確認程序具有更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點。
鐵西法院扎實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解紛模式,規范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進一步促進社會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努力踐行“最多跑一趟”服務理念,縮短耗時流轉環節,切實減輕群眾訴累,高效助力案結事了人和。(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