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圖源:Unspalsh
芥末堆文?近日,南京市醫保局印發《南京市長期護理保險輔助器具服務實施辦法(試行)》通知政策解讀。政策提及了四部分主要內容:
(一)關于服務對象。經失能等級評估符合我市長護險待遇享受條件、選擇居家接受照護服務、有照護服務輔助器具配置需求、經適配評估確認需要配置輔具的重度失能人員。
(二)關于居家輔助器具服務待遇標準。參保人員選擇《目錄》內的輔具服務,長護險基金承擔85%,個人承擔15%。一個自然年度內,長護險基金支付輔具服務費用最高限額為5000元/人,超出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費用由個人承擔。參保人員入住定點照護服務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不享受輔具服務待遇。
(三)關于輔助器具目錄。《目錄》含6類輔助器具服務,包括租賃類和銷售類產品。租賃類產品共3類,價格較高、使用時間長、可回收消毒再利用。銷售類產品3類,失能群體需求量大,價格相對便宜,不宜回收消毒再利用。
(四)關于經辦管理。文件建立協議管理、服務管理、結算管理、信息管理4個經辦管理體系。一是建立輔具服務機構定點協議管理;二是建立輔具全流程服務管理;三是建立考核結算管理;四是建立輔具服務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