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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ST三盛(300282.SZ)公告,公司董事會于2022年8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林榮濱曹磊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2020年12月23日至28日,公司子公司廣東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在銀行存入的共計8億元定期存單被陸續質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貿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貿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實業有限公司及福建勝奇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提供合計7.57億元的擔保。2021年7月5日至12月24日,公司子公司廣東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在銀行存入的共計10億元定期存單被陸續質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貿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貿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達貿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實業有限公司合計提供9.5億元的擔保。
據悉,上述行為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也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董事長林榮濱、財務總監曹磊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應盡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違規擔保事項,改正違規擔保行為,維護上市公司合法權益,并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