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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北京能源國際(00686)發布公告,于2022年11月3日,北京京能(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保山市國資委訂立意向金支付協議,北京京能同意支付可退還意向金人民幣5億元,以促進北京京能與保山市國資委就建議收購事項(建議收購目標公司保山能源發展不少于51%股權)繼續進行協商。作為可退還意向金的擔保,目標公司與保山電力承諾訂立以北京京能為受益人的配套擔保協議。
目標公司為一間于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最終由保山市國資委擁有。目標公司主要于中國云南省保山市從事水電站的營運、維護及管理。
經考慮中國光伏行業的發展及預計投資回報,該公司對中國光伏行業于可見未來的前景持樂觀態度。董事會認為,建議收購事項(一經落實)將豐富集團的現有新能源發電站投資組合,并令集團進一步拓展其于新能源行業的業務規模,從而為股東賺取更大回報。因此,建議收購事項被董事會認為為擴展集團現有清潔能源業務的良機。意向金乃提供予保山市國資委,以推動建議收購事項的協商進程。根據意向金支付協議,北京京能于協議期限內對備案項目的開發及營運擁有上述專營權。意向金屬可退還及其退還由配套擔保協議擔保。董事認為,支付意向金能確保北京京能獲得上述專營協商及開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