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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上海實業控股(00363)發布公告,合營企業管理合伙人及林振已承諾,倘上實融資租賃于上實城開上海認購事項完成后首個財政年度的凈資產回報率(按母公司應占凈利潤除以母公司應占凈資產計算)低于8%(保證凈資產回報率),則共同及個別向上實城開上海作出賠償。
上實城開上海收到上實融資租賃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并注意到上實城開上海認購事項完成后首個財政年度的實際凈資產回報率低于保證凈資產回報率。各方協定未達到保證凈資產回報率的賠償金額約為人民幣1666.81萬元。合營企業管理合伙人及林振現同意分3期以現金向上實城開上海支付賠償款如下:
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幣600萬元,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計算的利息;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幣500萬元,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計算的利息;及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賠償款余額,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計算的利息。
董事會認為,盡管合營企業管理合伙人及林振尚未根據認購協議按照保證凈資產回報率的條款向上實城開上海支付賠償款,但彼等已商定付款時間表,而該時間表獲上實城開上海接納。經考慮付款時間表以及有關分期賠償款的額外利息收入后,董事會認為賠償款的付款條款乃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