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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澤達易盛(688555.SH)公告,公司董事長林應和董事會秘書應嵐于2022年11月15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天津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林應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關于對應嵐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關于對林應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的主要內容:一是委托理財事項信息披露違規;二是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未歸還。林應作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系公司經營管理負責人和信息披露事務首要責任人,在任職期間,未能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違反相關規定?,F決定對林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關于對應嵐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的主要內容:一是委托理財事項信息披露違規;二是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未歸還;此外,應嵐通過安吉智宸縱橫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2022年減持數量為所持公司股份的25.47%(超額減持533股),違反了應嵐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做出的“本人在擔任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開承諾。
應嵐作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系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和財務管理事項的具體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未能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對違反減持承諾行為負有責任,違反相關規定?,F決定對應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