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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4月19日丨國銀金租(01606.HK)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若干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深銀保監罰決字[2023]20號、21號、22號、23號、24號、26號),主要內容如下:深圳銀保監局對公司2009年至2021年發生的租賃業務三查不到位且租賃資金流向禁止性領域、資本充足率計算不審慎、以不宜變現所有權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資產作為租賃物、以在建工程作為租賃物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開展船舶租賃業務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業務經營形式的違法違規行為罰款人民幣370萬元;對5名相關責任人處以警告。
對于監管部門的上述處罰決定,公司已制定相關整改方案,后續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落實整改措施,深入分析問題及成因,舉一反三、查漏補缺,不斷提升依法合規經營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