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格隆匯4月27日丨佳華百貨控股(00602.HK)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租戶深圳市百佳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百佳華百貨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分別與關連業主及獨立業主就租賃若干物業以經營集團購物中心及轉租用途訂立租賃協議。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集團作為承租人訂立租賃協議,須于其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將估計總值約為人民幣127.8百萬元的物業使用權確認為使用權資產。因此,根據上市規則,訂立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將被視為集團資產收購。
物業由關連業主擁有,位于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中心路西與蠔鄉路南交滙處的若干零售空間,總面積為34,945.39平方米。
該商業物業位于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新安街道大寶路南側佳華書苑雅閣1棟商場01層,總面積為2,693.6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