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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5月2日丨維亮控股(08612.HK)宣布,麥偉杰已請辭公司的公司秘書職務,并不再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規定下的公司授權代表("GEM上市規則規定下的授權代表")及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4條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規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須送達公司之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權代表("公司條例規定下的授權代表"),自2023年5月2日起生效。
同日宣布,陳樂燕已獲委任為(i)公司的公司秘書,(ii)GEM上市規則第5.24條規定下的公司授權代表及(iii)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24條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規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本公司授權代表,自2023年5月2日起生效,以填補麥偉杰辭任后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