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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jīng)APP訊,保德國際發(fā)展(00372)發(fā)布公告,于2023年5月30日,該公司及董事收到由朱濱(朱先生)及One Perfect Group Limited(One Perfect)(作為原告)的律師針對該公司;及董事(作為被告)就原告申請頒令發(fā)出的傳票(傳票):
1.于法院審訊或進一步頒令前,該公司(不論其自行或透過其高級職員、雇員、代理或其他人士直接或間接)不得進行、執(zhí)行、完成或以其他方式履行公布所公布建議發(fā)行10.09億股供股股份(建議發(fā)行)的條款;2.于法院審訊或進一步頒令前,董事(不論其自行或透過其雇員、代理或其他人士直接或間接)作為該公司董事不得促使或進行建議發(fā)行;及3.申請費用將予撥備。
傳票聆訊將于2023年6月2日進行。
于2023年5月30日,該公司及董事亦收到由律師代表朱先生及One Perfect(作為原告)的律師針對該公司及董事(作為被告)就原告申請以下濟助發(fā)出的原訴傳票:
1.宣告建議發(fā)行無效,并自訴訟開始即告無效;2.該公司(不論其自行或透過其高級職員、雇員、代理或其他人士直接或間接)不得進行、執(zhí)行、完成或以其他方式履行建議發(fā)行的條款;3.董事(不論其自行或透過其雇員、代理或其他人士直接或間接)作為該公司董事不得促使或進行建議發(fā)行;4.損害賠償(待評估);5.費用;及6.法院認為適當?shù)娜魏纹渌睢?/p>
原訴傳票的聆訊將于2023年7月26日進行。
根據(jù)法律訴訟文件,朱先生擁有2.53億股股份,占公司已發(fā)行股本約12.54%,而由朱先生全資擁有的One Perfect額外擁有3060.68萬股股份,占公司已發(fā)行股本約1.52%。朱先生亦為該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千洋投資有限公司(千洋)的董事,并持有千洋35%的已發(fā)行股本。千洋持有廣明75%股權。
朱先生作為原告亦已針對千洋及其董事(朱先生除外)就擬按比例向千洋的股東提出千洋股份要約以籌集資金用于償還千洋欠集團的債務,以及就和解協(xié)議向廣明提供資金提起類似的法律訴訟。于本公告日期,千洋的該擬要約尚未獲得千洋的董事會的批準。千洋的董事會將于2023年5月31日進行會議考慮該擬要約。
公司及董事以及千洋及其董事(朱先生除外)將積極回應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