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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東利機械(301298.SZ)發布公告,公司副總經理周玉明于近日收到河北證監局出具的《河北證監局關于對周玉明采取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周玉明作為保定市東利機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利機械)高級管理人員,于2023年6月7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賣出“東利機械”股票8,700股,累計減持金額127,803元,減持時間與預披露時間間隔小于15個交易日。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