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箔巧克力”“金箔冰淇淋”“金箔蛋糕”……不知從何時起,只要在食品中加上一層金箔就能搖身一變“天價食品”,不少消費者也對“鍍金食品”十分追捧。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制定《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規定金銀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不屬于食品添加劑,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但仍有不良商家不僅不顧食品安全風險,反而以“食金有益健康”“可食用金銀箔粉”等虛假宣傳為噱頭,在消費群體中肆意推廣“食金之風”,給食品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
近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倉前市場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倉前所”)接到一起舉報,稱轄區內某家蛋糕店涉嫌制作銷售金箔食品。隨后,倉前所工作人員立即趕往現場調查,發現該店線上平臺宣傳銷售的多款蛋糕裱花上噴灑金箔粉,售價高昂。
據倉前所工作人員介紹,經過對該店全面檢查,在后廚發現并沒收查封210片(20mm×20mm)金箔片。“店家辯稱,這些金箔片平時用得不多,大部分是用于提亮蛋糕,有些是根據顧客提供的蛋糕圖片進行相應裝飾。”倉前所工作人員表示,“金箔類產品是國家明令禁止食用的產品,要求店家立即停止制作并下架所有含金箔蛋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此,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商家和消費者,金銀箔粉非可食用物質,也不會被身體吸收,只會原樣排出體外,對人體并無營養價值,更不具備保健和治療功能,甚至還可能會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消費者在外出就餐或購物時要理性消費,自覺抵制畸形和不健康的消費理念與習慣,不給售賣含金銀箔粉食品的商家以可乘之機。若發現商家銷售金銀箔粉食品,應立即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通訊員 錢俊文 張瓅文 記者 汪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