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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告官能見官、出庭亦出聲(主題)
中工網訊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副書記、區長李新和石景山區社會保險中心主任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并就法律適用和執法標準充分發表了意見。
該案是一起征繳社會保險費決定及行政復議糾紛的“雙被告”行政訴訟案件。某公司不服區社保中心所作兩份《社會保險費責令限期繳納通知書》,向區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區政府針對兩份通知書分別作出決定維持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該公司不服,提起訴訟。
在二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程琥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副書記、區長李新、石景山區社會保險中心主任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庭審中,在審判長引導下,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辯論,庭審程序規范有序,各方當事人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我們感謝區里的理解和支持,我們也愿意雙方在庭外進行和解工作。”參與訴訟的公司一方代理人如是說。
“出庭應出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根本目的,在于實質參與庭審,直接傾聽群眾之疑,回應公眾之問,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庭審結束后,圍繞“增進法治共識 深化訴源治理”主題,合議庭成員與旁聽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流。對于這樣的庭審和庭后普法宣傳活動,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師生及石景山區政府工作人員給予了高度評價。(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