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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ST海越公開信息顯示,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T海越股東銅川匯能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彬、總經理曾佳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一、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及時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過供應商與控股股東銅川匯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銅川匯能鑫或控股股東)的關聯方發生資金往來的情況,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年度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金額5.54億元,2022年度償還累計發生金額1.98億元,2022年期末資金占用余額3.56億元。海越能源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2023年4月底,資金占用款項已歸還。
二、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按照業務實質對公司2022年部分貿易業務采取凈額法確認收入,導致公司2022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存在營業收入錯報的情形。
處罰決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ST海越財務數據及主營業務:
ST海越2023一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6.18億元,同比下降53.27%;歸母凈利潤1679.06萬元,同比下降1.81%;扣非凈利潤1414.06萬元,同比上升98.41%;負債率22.18%,投資收益255.72萬元,財務費用-260.0萬元,毛利率8.6%。
ST海越(600387)主營業務:汽柴油、液化氣的倉儲、批發和零售,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化工品進出口業務;股權投資和物業租賃;各類油品和液體化學品的碼頭裝卸,倉儲以及貿易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