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核對,查明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和結算款項的實有數額,確定其賬面結存數額和實際結存數額是否一致,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專門方法。
2、 財產清查是內部牽制制度的一個部分,其目的在于定期確定內部牽制制度執行是否有效。
3、在企業日常工作中,在考慮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選擇范圍大小適宜、時機恰當的財產清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4、也就是說,可按照財產清查實施的范圍、時間間隔等把財產清查適當地進行分類。
5、 財產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核對、查詢,確定各項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際結存數,并與賬存數核對,以保證賬實相符的一種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
6、財產清查的基本方法 一、實物的清查方法 (一)確定財產物資賬面結存的方法 1.永續盤存制。
7、永續盤存制亦稱賬面盤存制。
8、采用這種方法,平時對各項財產物資的增加數和減少數,都要根據會計憑證連續記入有關賬簿,并且隨時結出賬面余額。
9、 2.實地盤存制。
10、不同于永續盤存制。
11、采用這種方法,平時只根據會計憑證在賬簿中登記財產物資的增加數,不登記減少數,到月末,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根據實地盤點所確定的實存數,倒擠出本月各項財產物資的減少數。
12、 (二)清查財產物資的方法 1.實地盤點。
13、實地盤點是指在財產物資堆放現場進行逐一清點數量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實存數的一種方法。
14、 2.技術推算盤點。
15、技術推算盤點是利用技術方法,如量方計尺等對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進行推算的一種方法。
16、 二、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 (一)現金的清查 現金的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盈虧情況。
17、在進行現金清查時,為了明確經濟責任,出納員必須在場,在清查過程中不能用白條抵庫,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收據等抵充庫存現金。
18、現金盤點后,應根據盤點的結果及與現金日記賬核對的情況,填制“現金盤點報告表”。
19、 (二)銀行存款的清查 銀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的方法進行的,即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
20、但即使雙方記賬都沒有錯誤,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也往往不一致。
21、這種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記賬有錯誤;而是存在未達賬項。
22、未達賬項有以下四種: 1.企業已收,銀行未收款。
23、2.企業已付,銀行未付款。
24、3.銀行已收,企業未收款。
25、4.銀行已付,企業未付款。
26、 三、結算往來款項的清查方法 各種計算往來款項一般采取“函證核對法”進行清查,即通過證件同對方經濟往來單位核對賬目的方法。
27、清單單位按每一個經濟往來單位編制“往來款項對賬單”(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作為回聯單)送往各經濟往來單位,對方經過核對相符后,在回聯單上加蓋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對;如果經核對數字不相符,對方應在回聯單上注明情況,或另抄對賬單退回本單位,進一步查明原因,再行核對,知道相符為止。
28、 [編輯本段]財產清查應用實例-貨幣資金的清查 貨幣資金,一般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29、這里主要介紹庫存現金的清查和銀行存款的清查。
30、 庫存現金的清查是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盈虧情況。
31、庫存現金的盤點,應由清查人員會同現金出納人員共同負責。
32、 盤點前,出納人員應先將現金收、付款憑證全部登記入賬,并結出余額;盤點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現金應逐張清點,如發現盤盈、盈虧,必須會同出納人員核實清楚。
33、 盤點時,除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明有無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規定,有無以“白條”抵充現金,現金庫存有否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有無坐支現金等。
34、 盤點結束后,應根據盤點結果,填制“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并由檢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35、此表具有雙重性質,即是盤存單又是賬存實存對比表,既是反映現金實存數調整賬簿記錄的重要原始憑證,也是分析賬實發生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的依據。
36、其格式如圖。
37、 一、銀行存款的清查 銀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對法,即將開戶銀行定期送來的對賬單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以查明銀行存款收、付及余額是否正確相符。
38、 在與銀行對賬之前,應先檢查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正確性與完整性。
39、通過核對,往往會發現雙方賬目不相符。
40、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雙方記賬可能有差錯,如錯賬漏賬等,這是不正常的,應及時查明更正; 二是存在未達賬項,這是正常的。
41、 為消除未達賬項的影響,企業應根據核對后發現的未達賬項,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2、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未達賬項不是錯賬,漏賬,因此,不須根據調節表做任何賬務處理,雙方賬面仍保持原有的余額,待收到有關憑證之后(即由未達賬項變成已達賬項),再同正常業務一樣進行處理。
43、 二、存貨的清查 存貨的清查,是指對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的清查。
44、由于其實物形態不同,體積重量、碼放方式各異,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清查。
45、一般而言,存貨清查方法有實地盤點法和技術推算法兩種,但大多采用實地盤點法。
46、清查時,既要從數量上核實,還要對質量進行鑒定。
47、 在清查過程中,首先必須以各項存貨目錄規定的名稱規格為標準,查明各項存貨的名稱、規格,然后再盤點數量檢查質量。
48、為明確經濟責任和便于查詢,各項存貨的保管人必須在場,并參加盤點工作。
49、 清查盤點結束時,應及時把盤點的數量和質量情況如實填制“盤存單”,并由盤點人和存貨保管人簽名或蓋章。
50、 盤存單是記錄存貨盤點結果,反映存貨實有數的原始憑證。
51、為進一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確定盤盈盤虧,還應根據“盤存單”和有關賬簿記錄編“盤點盈虧報告單”。
52、該報告單是調整賬簿記錄的重要原始憑證,也是分析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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