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城區亂鳴喇叭,小心被禁鳴抓拍設備抓拍,過去一個月就抓拍了1.1萬起。
經過一個月的宣傳、提醒,6月15日開始,長沙城區禁鳴新通告正式實行,交警部門對亂鳴喇叭開出罰單,提醒駕駛員養成良好的開車習慣,共同構建安全、有序、寧靜、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長沙禁鳴抓拍設備一個月抓拍1.1萬起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5月15日,長沙市公安局與長沙市生態環境局聯合頒布了《關于長沙城區實施機動車禁止鳴喇叭措施的通告》,并專門留出了一個月的宣傳公示期。根據通告,每日0時至24時,長沙市繞城高速北段、西段、南段(楊梓沖互通至李家塘互通),京港澳高速(李家塘互通至楊梓沖互通)合圍區域內所有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緊急情況下除外。
同時,長沙城區多路段上線了禁鳴抓拍設備。5月15日至6月14日,長沙城區機動車禁鳴抓拍設備共抓拍機動車鳴喇叭11298起,對車主發送提示信息11298條。其中,5月15日至5月21日 抓拍3335起,6月8日至6月14日抓拍2217起,鳴喇叭總數下降33.5%。
6月15日開始,通告正式實施,長沙公安交警同步啟動機動車在禁鳴區域鳴喇叭專項整治行動,城區各勤務大隊每天組織2個整治,在主次干道、學校、居民小區等機動車鳴喇叭多發區域開展整治行動。同時,運用路口機動車鳴喇叭抓拍設備進行執法。
禁鳴抓拍設備準確鎖定鳴笛車輛引擎蓋
長沙金星路咸嘉湖路口是岳麓區的重要交通樞紐,路口交通繁忙、車流量巨大,周邊有多個居民小區和多所醫院、學校,機動車鳴喇叭對周邊群眾的工作、生活、學習影響很大。
6月15日上午,岳麓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路口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主要通過現場查處和通知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兩種方式,嚴查機動車亂鳴違法行為。現場查處是指民警在現場或下游路口路段攔下違法車輛,現場進行處罰。通知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是指民警根據執法設備抓拍的證據,短信或者電話通知車主到中隊崗亭接受處罰。對于禁鳴區域鳴喇叭的駕駛人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
上午9時許,金星路咸嘉湖路口南往北方向,最右側右轉車道上,一臺小車突然鳴笛,隨后繼續往前開。很快,車主宋女士收到了來自長沙交警的信息,稱車輛因在禁鳴區域鳴笛被抓拍。
隨后,宋女士來到岳麓交警大隊二中隊交警崗亭,中隊長劉科請她現場觀看了禁鳴抓拍設備抓拍的視頻。視頻顯示,當宋女士駕車鳴笛時,車身引擎蓋位置有光圈鎖定,同時,宋女士車輛信息也同步出現在屏幕。
“當時我前面沒有車,但是左邊車道的車停在那里,我以為它要過來,確實按了喇叭。”宋女士表示,“以后一定注意,接受處罰。”
劉科給宋女士開罰單時發現,因宋女士半年內沒有交通違法,且所有的交通違法已經處理,系統顯示為首違警告,不罰款不記分,給予警告處罰。
禁鳴區鳴喇叭被納入“首違警告”清單
劉科介紹,機動車在禁鳴區域鳴喇叭屬于適用“首違警告”的交通違法,只要該機動車和駕駛人在本次違法的前半年內,在本省沒有交通違法記錄,且在本次交通違法發生前,以往交通違法記錄均已處理的。將對本次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理,不予罰款和記分。長沙交警提醒廣大車主和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時處理交通違法記錄,保持良好的駕駛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