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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網記者 董永芳 通訊員 劉之暉 濰坊報道
近日,濰坊海警局濱海工作站在轄區海域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案件,現場查扣漁船2艘,漁獲物1000余斤,抓獲涉案人員6人,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伏季休漁以來,濱海工作站采取常態化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時段,加強對轄區海上及小遠散碼頭、停泊點的監管,加強夜間及魚汛期間的巡邏,通過采取針對性措施,成功在虞河口附近海域查獲一起禁漁期非法捕撈案件。
下一步,濱海工作站將持續加強同漁政、海岸警察等地方涉海單位的執法協作,強化信息共享和情報預警,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及港口碼頭聯合巡查,不斷加強對涉漁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
濰坊海警局濱海工作站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而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漁具或者方式捕撈水產品,無論捕撈數量多少,都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