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仙居縣2023年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隨遷子女招生轉學實施細則
【資料圖】
01、隨遷子女的定義
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或本省外縣(市、區),隨父母到本縣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02、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招生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須年滿6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級須在學籍系統中注冊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
仙居縣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三)招生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仙居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父母一方持有在本縣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并符合積分制入學條件(具體見仙居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屆時在“仙居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2.父母具有《仙居縣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流動人口積分(具體請咨詢仙居縣公安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576-89373802)。
3.父母一方持有在本縣辦理的“浙江省居住證”(居住登記證明)或在本縣居住、經商、務工的。
(四)招生報名時間及辦法
1.招生報名時間具體見仙居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公告,屆時在“仙居教育” 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2.報名辦法。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可通過臺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網址:ruxue.tzedu.net.cn)、“浙里辦”手機APP、浙江政務服務網,具體網上報名辦法見《仙居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網上報名流程》。學校設立校內報名點,網上報名確實有困難的家長可到報名學校咨詢或讓學校幫忙網上報名。
(五)錄取辦法
1.符合招生條件第一類的按《仙居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中錄取辦法執行(具體見仙居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屆時在“仙居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2.符合招生條件第二類的,根據縣公安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提供的流動人口積分入學名單,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到相應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
3.符合招生條件第三類的,根據學額空余情況,居住在城區的可統籌安排至船山小學、管山小學、城北小學、東嶺下小學、第五小學、步路鄉中心小學、廣嚴學校、官路初中等入學,居住在其他鄉鎮的,由鄉鎮學校統籌安排入學,如本鄉鎮學額已滿,可調劑到周邊鄉鎮的公辦學校入學。
03、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轉學
(一)公布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沼鄬W位,小學六年級第二學期、初三年級不辦理轉學。
(二)轉學報名對象
符合義務教育轉學條件并已取得學籍的非仙居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已在仙居縣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不列入轉學范疇。
1.要求轉入公辦學校就讀的縣外非仙居籍學生。
2.未在我縣公辦學校就讀的非仙居籍學生。
(三)轉學登記時間及地點
時間:開學前一周內
地點:教育局教育科
(四)轉學報名辦法
監護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每人可在居住地、就業地鄉鎮(城區)選擇一所學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
1.戶口本和身份證(必備)
2.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明
3.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證明材料
4.營業執照
5.不動產證(房產證)
以上第1項為必備材料,2-5項家長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1項或多項相關材料,如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轉學資格。
(五)轉學辦法
本著應轉盡轉的原則,根據空余學位轉入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若報名轉學人數小于或等于空余學位,則予以全部轉學;若報名轉學人數大于空余學位,則按在仙居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居住登記證明)、繳納社保、營業執照、不動產證四個條件之一依辦理時間早遲順序依次轉入公辦學校。開學前,教育科將轉學名單發給學校,學校應及時安排就讀,并轉入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