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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初中招生對象
初中一般采取對口分配方式入學或登記入學。招生對象為叢臺區域內小學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叢臺區戶籍條件以及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按照學校實際辦學規模和學生入學需求,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二)免試入學原則。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掐尖”招生。
(三)嚴格公民同招。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辦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按照“電腦派位”方式進行招生,任何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違規招生。
(四)堅持公開透明。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要求,區屬各學校要在區教體局的監督指導下,成立由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管理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訴。學校招生工作事宜,須由本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全面施行“陽光招生”,確保程序公正、過程公開、結果公平。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