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點,罐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蜂產品,食糖,豆制品,調味品,餐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23類食品114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129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資料圖】
一、南京市高淳區上島咖啡島嶼加盟店使用的臘腸,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南京市下關區慧軒茶葉經營部銷售的蒙頂雪芽(春)(茶葉),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市江寧區文靜麻辣燙店自消洗的復用餐具(湯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浦口區漁酷飯店使用的鮰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瑞淳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味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十朝春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南京市秦淮區張應俠水果經營部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仙林湖社區農貿中心個體戶張偉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市鼓樓區王玉花水產店銷售的河蝦,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一、蘇果超市有限公司紫晶城連鎖店銷售的鮮百合,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9期).zip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