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名村名鎮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修繕、移建、重建都給出明確要求
巫溪縣寧廠鎮。
重慶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有3000多年的歷史,名鎮名村的資源也很豐富,各有特色。
如何保護、利用這些名鎮名村,使其不僅能留得下原住民,還能讓人們在假期里愿意去旅游“打卡”?記者昨日從市城鄉建委獲悉,《名鎮名村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已經出爐,正面向大眾征求意見。
不能盲目單一發展旅游
所謂“名鎮名村”,是指擁有獨特文化、自然景觀、產業景觀等特色資源優勢的鎮和村,能夠比較完整地反映重慶歷史文化、傳統風貌。包括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中國傳統村落、重慶市級歷史文化名鎮、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全國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等。
“名鎮名村的保護規劃,涉及自然、文化、歷史、產業等多個方面,要因地制宜地制定產業發展等,不宜盲目單一的發展旅游。”市城鄉建委有關人士表示,比如名鎮名村的新增建筑,應將長遠發展作為前提,結合人口發展、三產融合等,并考慮鎮、村的環境承載能力。
保護第一,也可合理建新
去名鎮名村,大家最想看到原汁原味的老重慶,而不是大量的“假古董”。
名鎮名村的保護主要是兩方面:一是實體保護,包括整體風貌、歷史遺存、傳統建筑或歷史建筑,以及具備產業構成及產業景觀資源特色的自然環境、生產場所和生產設施等;二是傳統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如何保留名鎮名村的風貌?征求意見稿中指出,首先應遵循“保護第一,搶救為主”的原則,根據其歷史遺存的歷史價值、建筑保存情況、規模大小進行評定和分類,對于已被登錄為文物,或是尚未登錄但歷史價值較高的歷史遺存,應遵循“原真性、整體性”的保護原則,進行重點保護。
其次,應符合“利用為輔、合理建新”的要求。也就是說,在不改變影響風貌特征的情況下,可以賦予舊建筑新的使用功能,使其為現代生活與旅游服務。
名鎮名村要增設停車場壩
不管是住在名鎮名村的村民,還是前往休閑觀光的游客,都需要有完善的基礎設施,才能讓村民住得舒服,讓游客感到方便。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名鎮名村在新區建設和舊區改建時,同步規劃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其中,鎮村基礎設施包括道路、園林綠化、供氣、供水、排水、通信、生活垃圾分類和收運、公共廁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包括車站、市場、村鎮服務中心等。
名鎮名村會吸引大量的游客,特別是周末和假期客流更多。因此,道路和停車場的建設也成了重要的內容。征求意見稿要求,村內公共路網整治后應滿足不同的通車、錯車要求,但不宜盲目擴大村道寬度,避免景觀尺度的破壞。本報記者蔣艷
中國歷史文化名鎮
渝北區:龍興鎮
九龍坡:走馬鎮
北碚區:金刀峽鎮
巴南區:豐盛鎮
江津區:中山鎮、白沙鎮、塘河鎮
酉陽縣:龍潭鎮
榮昌區:路孔鎮
銅梁區:安居鎮
永川區:松溉鎮
綦江區:東溪鎮
巫溪縣:寧廠鎮
合川區:淶灘鎮
石柱縣:西沱鎮
潼南區:雙江鎮
開州區:溫泉鎮
黔江區:濯水鎮
市級歷史文化名鎮
酉陽縣:龔灘鎮、酉水河鎮
江津區:石蟆鎮、昊灘鎮
奉節縣:竹園鎮
大足區:鐵山鎮
巫山縣:廟宇鎮、龍溪鎮
萬州區:羅田鎮
涪陵區:青羊鎮
綦江區:郭扶鎮
秀山縣:洪安鎮
(注:重慶市歷史文化名鎮還包括5個三峽庫區遷建保護傳統風貌鎮:涪陵區藺市鎮、巫山縣大昌鎮、忠縣洋渡鎮、云陽縣云安鎮、豐都縣高家鎮;8個亟待搶救的傳統風貌鎮:永川區板橋鎮、江津區四面山鎮雙鳳村(屬江津區鳳場鄉)、大足區雍溪鎮、榮昌區安富鎮、彭水縣郁山鎮、奉節縣興隆鎮、秀山縣石堤鎮、酉陽縣清泉鄉。)
新聞縱深
這樣對“名鎮名村” 進行保護
征求意見稿中,對名鎮名村有嚴格的保護控制措施,主要分為修繕、移建、重建(復建)三大類。建筑本體的保護級別,依次分為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根據不同類別,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
修繕:須原材料原工藝進行
修繕建筑物,需滿足三大要求。
一是文物應滿足不改變文物現狀的要求;二是歷史建筑滿足保護建筑物本體原有風貌的要求,建筑內部可進行改建;三是傳統風貌建筑宜傳承傳統作法,做到風貌協調。
建筑保護修繕中,對重點部位如屋頂、墻身、地面、臺基的修繕,在滿足與原風貌統一的同時,應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讓建筑可以抗老化、防水、耐火。
移建:原址或本體有危險
歷史遺存的移建,必須滿足三大前提:
一是整體性已經遭到根本破壞,但還保存著少量歷史文化內涵,或有特殊藝術、科學價值的個體建筑,原址保護已經失去意義,可考慮將其移建到其他區域妥善保護。
二是原址位于地震斷裂帶、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區域、河灘洪水淹沒區、陡坡口等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地段。
三是保護對象是污染源和易燃易爆倉儲或生產設施,應移建至安全、人口稀少的地方。
移建時應對原結構進行詳細測繪,記錄建筑內部構架的各部尺寸、構造做法;對所有構件進行編號,在新址復建后,按照歷史原貌進行重組和連接。周邊的新建建筑,應遵循風貌協調、尺度相宜,色彩相近、材質相仿的原則。
重建:對歷史和文化的延續
哪些歷史遺存有必要重建?一是有紀念性意義的對象的重建;二是因建筑名稱的延續而重建;三是因古樹名木等活態遺產病缺或死亡,而進行的重建。
歷史遺存的重建,首先應評估其文物價值,尤其是復建建筑的價值,并深入對原址現狀及周邊環境的了解,提供必要的重建設計依據,如歷史照片、圖紙、考古調查、文獻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