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
中山大學眼科學碩士、丁香醫生科普作者 羅荃
中國婦幼保健協會兒童眼保健分會委員 梅穎
《法制日報》記者 趙麗
記者:近年來,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居高不下,近視低齡化、重度化日益嚴重,嚴重影響兒童青少年健康。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起草《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具體防控措施包括減輕學業負擔、增加戶外活動時間、減少電子產品使用時間、學會正確使用眼睛、定期進行視力監測、規范近視治療。
羅荃:首先應該肯定視力監測的必要性。不過,視力監測是最基本的初篩,近視和不近視的人也可能測出一樣的視力,所以需要更進一步的檢查來判斷有沒有近視。另外,視力監測受主觀和客觀的影響很大,學校范圍內開展的視力監測存在前后兩次檢查可比性不強的問題。
梅穎:目前各地近視流行病學調查還缺乏統一的檢查標準。比如,查視力時的視光學環境未統一、使用的視力表未統一。此外,各地視力表燈箱的照度也未統一,也會對近視診斷帶來影響。同時,對近視的檢查結果也未做細分。
對于診斷近視的標準也未統一,有的用睫狀肌麻痹后的電腦驗光結果,有的用主覺驗光結果,有的按現有眼鏡的光度。因此,應該先確定各地近視流行病學調查的標準,進行充分調研,在此基礎上再制定近視防控的具體目標。
記者:我們調查了解到,由于目前兒童近視率的問題,關于兒童近視康復的機構也是各種各樣,其中存在不少治療不規范的現象。比如,有的機構號稱不戴眼鏡、不用藥、不手術就可以控制甚至“治愈”,導致很多孩子錯過最佳控制時機。
羅荃:亂象的出現,其中一大原因是家長求醫心切、對治療期望值過高。真性近視在目前醫療水平下做不到治愈,只能控制加深。很多家長在固有錯誤觀念引導下,拒絕醫生給予的建議,轉而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投奔這些商家。
第二個原因是監管部門執法不力。什么樣的醫療機構可以進行疾病診斷、治療或者康復?法律對這一問題有明確規定。然而,很多機構連正規驗光師都沒有,就打出“降低度數”“治愈近視”“視力康復”的招牌。我們眼科醫生看到這些機構都很驚訝,為什么這樣的機構能存在?甚至有些機構在卷走錢財之后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家長欲哭無淚。
梅穎:近視防控的相關產品較多,但都有相應的配戴、使用適應情況,而市場上充斥著很多偽科學的近視防控方法或產品,有些近視防控的方法或產品不但無效反而有害。
記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措施的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國務院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全面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責任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逐級簽訂責任書。對于兒童青少年近視率擬納入政府考核指標,有民眾擔心會出現紙上談兵的情況甚至數據造假的可能。
羅荃:應該肯定國家層面的重視,這對防控近視有積極作用。實施方案意見稿的主要內容比較符合科學防控近視的要求。對于“戶外60分鐘以上”的目標,我認為在現階段也是比較可行的。總的來說,方案緊跟科學防控近視前沿。
然而目前只有單一的評價指標,數據造假也是我最擔心的問題。以單項數據作為考核指標,在容易出成績的同時,也容易滋生造假、腐敗和歧視。當然,無論什么樣的考核標準,都會有造假的可能。所以,我也給意見稿提了意見,那就是近視率絕不能作為單一考核目標,因為這樣造假成本太低了。
記者:在您看來,讓政府擔負視力保衛戰的主體責任,通過嚴格的評價體系,推廣和落實硬性指標,其重要性是什么?
羅荃:過去這些年,有關部門的責任主要在于加強宣傳和監管。有關部門沒有辦法到每個家庭去監督家長給孩子培養良好的用眼習慣、讓孩子少看電子產品。但有關部門和醫療機構有義務讓家長知道,近視有什么危害、哪些才是科學防控近視的辦法、怎樣做是對的。讓不重視孩子健康的家長知道,現在的選擇可能造成的后果。然而長期以來,這些工作只有醫療機構在做,宣傳力度有限。
至于監管方面,方案里也提到了對學校、醫療機構和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但是要把這些措施落到實處,很考驗監管水平。
梅穎:征求意見稿是一個綜合的、全方位的,動員全社會參與和重視的文件,起點高,覆蓋廣,目標宏偉。但執行還需要結合現實狀況,以高質量的醫學科研結果為指導,修改一些看起來很難執行的方法;完善流行病學調研,統一檢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