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狗 女子被砸致癱訴全樓
其兒子稱找不到狗主人但相信法律 律師稱能證明自己無責可不擔責
今年4月15日,48歲的張琳(化名)在經過廣州白云區鴉崗村北禺十四巷的一廠房時,被一條天降大狗砸中,導致高位截癱。而那條大狗自行離開了現場。事后,張琳兒子張旭(化名)去事發地所在廠房,也尋找不到狗主人。無奈之下,張琳將整棟樓的房東及租戶告上法庭。張旭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目前雖還未找到狗主人,但相信法律,等收到賠償之后,就帶母親回家做康復治療。之后,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這種高空墜物砸到人由全樓擔責的事件,此前已經出現過數次。對此,有律師認為,“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可不擔責”。
今年4月15日,48歲的張琳(化名)在經過廣州白云區鴉崗村北禺十四巷的一廠房時,被一條天降大狗砸中,導致高位截癱。而那條大狗自行離開了現場。事后,張琳兒子張旭(化名)去事發地所在廠房,也尋找不到狗主人。無奈之下,張琳將整棟樓的房東及租戶告上法庭。張旭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目前雖還未找到狗主人,但相信法律,等收到賠償之后,就帶母親回家做康復治療。之后,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這種高空墜物砸到人由全樓擔責的事件,此前已經出現過數次。對此,有律師認為,“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可不擔責”。
事件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中致癱瘓
張琳來自湖北天門,今年47歲,2018年春節后來到廣州打工。4月15日15時左右,在廣州白云區鴉崗村北禺十四巷的一廠房旁,張琳被一條天降大狗砸中,倒地不起。據現場的監控錄像顯示,斜背著挎包的張琳走在一人的右后方,在行走中,她突然被一條墜落下來的黃白色大狗砸中脖子及右肩。隨后,張琳撲通倒地,被送往醫院。
那只肇事的犬只已經跑掉。
4月16日,張旭接到父親電話后,從武漢趕到母親張琳所在的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張旭回憶,“她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平時沒什么心眼兒。事發那天,她陪一個同鄉去醫院給同鄉的孩子拿藥,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
11月26日,北青報記者從張旭提供的病情簡介上看到,張琳全身活動障礙,頸椎多處骨折,頸部以下運動感覺消失。醫院的初步診斷為頸椎多發骨折,頸髓損傷伴截癱。
張琳被砸中以后,一直處于昏迷狀態,過了好幾天才蘇醒。“剛醒的時候她情緒也不好。前幾個月她都不能說話,到了7月份才可以說話,根本不記得當時發生了什么,就一下子被砸倒昏迷了。”張旭對北青報記者說。
起訴
無人認責無奈起訴整棟樓
張旭今年24歲,從武漢某大學畢業后,在武漢一家廣告公司工作。張琳出事后一個月,為了照顧張琳,他將武漢的工作辭去,與父親一同照顧母親,同時也在尋找狗主人。事發后,張旭曾向警方報警,但據媒體報道,警方未在案件中發現人為因素,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張旭回憶,事發的廠房有兩層,二樓有個天臺,天臺上有一米多的圍欄。而擊中張琳的大狗就是從二樓天臺墜落的。廠房內有十多戶住戶及租戶,他們均否認是肇事犬只的主人,不愿意承擔砸中張琳的責任。
據媒體報道,8月28日,白云區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該案之前,曾發布公告,公開征集狗主人線索。“現在一直找不到狗主人,但是那個廠房肯定是有責任的。”張旭說。在咨詢過律師后,張家將廠房整棟樓的十多個房東及租戶告上法庭。
張旭告訴北青報記者,張琳的治療費用及生活費昂貴,已花去30萬。為了節省費用,張旭、張琳及張父現居住在一家小賓館里,每兩周去醫院換一次尿管。每天,張旭每隔一兩個小時會給張琳按摩。“她老是躺著,全身僵硬,脖子以下都動不了。她不舒服的時候,我就給她按摩。”張旭說。
出事前,張家的經濟狀況一般,張父是一名泥瓦匠,母親在家鄉的門廠工作。張琳被狗砸中后,為了治療,家里已無收入來源,張父只能向別人借錢。目前,張旭還在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他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相信法律,等收到賠償后,準備帶母親回家做康復治療。
事情發生后,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張旭說,建議養狗的人要管好自己的犬。“沒人照顧狗的話,最好把狗放在家里;帶狗出去的話,要用狗繩牽引著。其實在出事前,我在武漢的時候,就跟我身邊養狗的朋友說,帶狗出去的時候牽著,別讓狗亂跑咬到人。”張旭說。
律師
能證明自己無責的可不擔責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表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以前類似案件主要是根據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來判,全樓的人都承擔責任,這樣相對公平一點,后來《侵權責任法》專門增加了高空墜物的條款,這種案件可以直接援引這個法條。”
劉昌松表示,一般來說,發生高空墜物傷人事件,警察在接到報案以后會先排查一下,如果能夠查明侵害人是誰當然最好,如果最后查不到侵害人,當事人或者家屬便可以通過訴訟進行維權。從實踐中發生的案件來看,一般起訴全樓后,由于一樓的高度較低,不太可能發生墜物傷人的情形,可以免于承擔責任,其他樓層都有拋擲物品或者墜物傷人的可能,因此往往除一樓外,其他樓層都要承擔責任。“當事人起訴全樓是非常正常的,根據過往案例來看,在被起訴的人中,除了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剩下的一般都要承擔責任。”
跟之前發生的多起墜物傷人事件不同的是,本案中從高空墜下的是一條狗,對此,劉昌松表示,狗會被當成“物”來看待,因為我國并沒有把動物不視為“物”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