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劉女士近日反映,今年“雙11”期間,她在河西環球奧特萊斯一家門店的線上購買了一件羽絨服,等待多日,商家不僅沒有發貨,還未經她同意單方面取消了訂單。劉女士聯系客服,才被告知所購產品沒貨了。
劉女士告訴記者,10月下旬,她與家人一起到河西環球奧特萊斯商場,在綾致時裝公司一家門店購買了幾件衣服。結賬時,工作人員很熱情地向劉女士推薦了一個線上平臺,說是他們店的網站,線上線下一體,關注以后,“雙11”可享在線購買折扣。
回到家后,劉女士在該平臺上把一件看中已久、打折也要1000多元的羽絨服加入了購物車,并于11月11日凌晨1時左右,以599.25元的價格在線上完成支付。5天之后,衣服還是沒有發貨,劉女士再次登錄平臺查詢發現,訂單已經被取消了。
“沒有任何說法,單方面就把訂單給取消了。”劉女士表示很難理解。她投訴后被告知,所購產品已經斷貨,讓她更為惱火的是,與客服聯系很不容易,沒有客服電話,只能在線聯系,有時候因為回微信信息,又要從頭再來排隊,一等就是一兩個小時。經過兩天費力交涉,客服表示可補償對等優惠券。“沒貨了為什么還能下單成交?取消訂單還不事先告知消費者?”劉女士很生氣。
在接到投訴后,記者就劉女士所反映的問題進行采訪,門店工作人員表示,線上商城不歸門店負責。該工作人員介紹,消費者在線上下單后,線上會將訂單就近派給商城。派給實體店的單如果缺貨,他們會選擇取消訂單。至于會不會與消費者聯系溝通,由公司總部的線上商城負責。
采訪中,記者在該門店柜臺看見了兩件劉女士所購買的同款羽絨服,吊牌價2499元。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剛到的貨,目前還沒有優惠政策,但不開發票可享受五折優惠。
記者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河西環球奧特萊斯公司,工作人員稱,商場只能監管到門店,對于門店的網上商城沒法監管。
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李曉龍律師就此表示,自網店接受顧客下單時起,其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即已經成立,并且網店接受顧客下單時的一切與商品或服務相關的信息,均應當視為合同內容及網店的相關義務,由于網店缺貨的理由不可作為其單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條件,因此其仍然存在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如果違反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則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李曉龍表示,對于商家而言,堅持誠信經營,出了問題認真對待,才是該有的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