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12月24日電 (況慧美 饒子晗 記者王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24日通報一起強制執行案件,南昌一開發商逾期交房遭41戶業主集體索賠,法院判決后開發商并未履行判決義務。法院通過執行開發商在房管局處設立的保證金賬戶,為南昌市41戶業主追回70多萬元違約金。
南昌一開發商逾期交房遭41戶業主集體索賠
2015年11月,周某與開發商江西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新建某小區商品房一套,并約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交房。然而,周某費盡心血買的房卻遭遇開發商逾期交付,等了近一年半才收到房。與有類似遭遇的其余40名業主一樣,周某于今年下半年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討要說法。
針對周某等41戶業主要求開發商江西某公司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法院經審理,判決該公司向業主們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綠化道路未達使用條件違約金等共計7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由于開發商并未履行判決義務,業主們從今年11月底開始陸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主動告知房管局保證金賬戶
案件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一方面迅速啟動財產調查程序,查詢被執行人江西某公司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另一方面多次聯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不僅會影響到公司的聲譽、信用,其本人也會被納入失信“黑名單”,處處受限,名譽掃地。
盡管財產查詢反饋的結果并不理想,一無所獲,但通過法院的反復釋法析理,熊某意識到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嚴重后果,遂主動告知法官,公司在新建區房管局處設有保證金賬戶,上面的金額足以賠付全部違約金。
70余萬元標的款打到了法院賬戶賠付業主
掌握到這一情況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趕到房管局了解相關情況。經了解,要求被執行人在房管局設立保證金賬戶,是為保障開發商如期給付承建商工程款,以防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目前,被執行人已支付承建商大部分工程款,尚有極少部分工程款因存在爭議未處理完畢,故保證金賬戶上的錢還未返還給開發商。
考慮到即使扣除70余萬元標的款,保證金賬戶上的錢也足以保障尚存爭議的工程款給付,執行法官積極與房管局溝通協調,爭取執行保證金用以賠付業主們違約金。
最終,通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房管局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并于12月14日按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將全部標的款打到了法院賬戶。至此,法院僅歷時十多天,便妥善執結了該批因購房引起的系列案件,有效化解了一起群體性矛盾糾紛,切實保障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