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余知都)“二手車行信誓旦旦寫下保證,表明車輛里程表顯示的公里數就是實際數字,沒想到后來發現里程表被篡改了。”說起自己剛剛經歷過的一場官司,湖南長沙52歲的李先生有一肚子的委屈。原來,他買的一輛二手寶馬車里程表被篡改了10萬公里。李先生認為二手車行構成欺詐,將二手車行告上法院,請求“退一賠三”。一審法院沒有認定二手車行存在欺詐行為,不支持消費者退車的請求。
里程被篡改10萬公里
2018年11月,李先生多次來到湖南長沙中南汽車世界二手車市場轉悠,希望能夠挑選到一款自己滿意的二手車。在一家名為長沙縣湘龍車盛二手車行,李先生對一輛2008年出廠、2009年1月上牌、顯示里程數為131800公里的寶馬X5二手車產生濃厚興趣。“沒有改動過吧?”畢竟接近10年的車了,李先生還特意就行車里程的事多問了一句。“絕對沒改動。”車行負責人回答得干脆利落。
2018年11月26日,李先生與湘龍車盛二手車行簽訂《購車協議》,雙方談妥車價為18萬元。協議簽訂后,車行向李先生出具《精真估車輛鑒定書》,載明鑒定的車況信息。為了讓李先生買得放心,湘龍車盛二手車行還在該份《購車協議》的補充協議第二條特別說明:“保證車輛無重大事故、無泡水、無火燒、里程公里數131800公里。”
車開了沒幾天,李先生發現汽車在加速時有強烈抖動現象,遂來到湘龍車盛二手車行詢問情況。車行工作人員告訴他,該輛車閑置時間太久,多開一段時間就會正常。可是,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李先生發現車輛抖動現象并未得到改善。
無奈之下,2018年12月23日,李先生將該車送往4S店進行檢查。在4S店看到該車的維修記錄時,李先生懵了。原來,4S店維修記錄顯示,該車在2015年發生過里程數變化,其中2015年1月15日維修記錄里的里程是228378公里,到2015年10月11日,維修記錄里的里程卻變成了128551公里,里程減少近10萬公里。“時間越往后走,車輛行駛里程不增反減,這也太滑稽了吧?”李先生一臉苦笑地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行車里程是決定二手車價格一個十分重要的指標,作為專門從事二手車買賣的車行理應明白這個道理,而且有義務對二手車的狀況和真實性進行審查。李先生覺得車行明知該車里程被篡改過,卻不告知實情,甚至還在購車協議中寫下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的承諾。
李先生以車行隱瞞車輛真實里程,誤導自己以1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該車輛,其行為構成欺詐為由,將長沙縣湘龍車盛二手車行告到長沙縣人民法院。李先生要求,湘龍車盛二手車行撤銷原有的購車合同,退還自己18萬元的購車款,并追加3倍賠償54萬元。此外,湘龍車盛二手車行還應賠償保險損失費、保養費、汽車裝飾、貸款利息、貸款手續費等費用合計28112元。
法院沒有認定“欺詐行為”
長沙縣法院開庭審理后作出判決,李先生的大部分訴求,法院均不予支持,包括李先生“退一賠三”的主訴求。不過法院同時要求,湘龍車盛二手車行于判決書生效的10日內,賠償李先生損失兩萬元。《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法院作出該判決的理由是:二手車在交易過程中極易發生糾紛,尤其以實際里程數與表顯里程數不一致的問題較為常見,對于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認定欺詐,不可一概而論,應當從經營者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是否超出一般消費者心理承受范圍、是否涉及消費者人身安全或實質性財產權益等多方面進行判定。
爭議一
是否存在主觀故意
關于“是否存在主觀故意”,長沙縣法院審理認為,湘龍車盛二手車行于2018年以18.5萬元的價格從長沙縣湘龍卓越二手車行處購買了訴爭車輛,再以18萬元的價格賣給李先生,雖然其在購車協議上注明的車輛里程數為131800公里,但李先生發現涉案車輛里程數發生異常變化的時間是2015年,根據車輛差價數額及車輛里程數發生異常變化的時間判斷,湘龍車盛二手車行主觀上不存在惡意。本案的情形不屬于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欺詐情形。因此,湘龍車盛二手車行的行為尚不構成欺詐,本案合同不存在可撤銷情形。
不過,法院在判決書中也指出,湘龍車盛二手車行本應在車輛交付前以更直接、更明確的方式告知李先生車輛的相關信息,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此外,法院還認為,實際里程數與表顯里程數的差異在二手車交易過程中較為常見,特別是涉案車輛已經使用過9年且經過數次流轉,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該認真查看車輛部件磨損、更換情況,或是通過4S店、第三方平臺查詢車輛保養、維修、報保險時留下來的記錄,必要時也可請專業人員進行檢測確認車輛的實際里程數,避免產生糾紛。
對法院判決書上的這段表述,李先生并不認可:“這些原本都是經營者的義務,怎么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了呢?如果消費者沒有能力、沒有時間或者沒有精力去做到自查,是不是因此產生的糾紛就要自認倒霉?”
爭議二
是否應當賠償損失
關于“是否應當賠償損失”,法院認為,涉案車輛表顯里程數與實際里程數不一致,對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財產利益有一定的影響,經營者應該如實告知。湘龍車盛二手車行作為二手車銷售經營者應對二手車的來源是否合法、行駛里程、維修記錄、車輛存在的問題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進行全面檢查、檢測并將相關信息告知消費者,不能以不知情等理由來推卸責任。若未告知消費者車輛真實情況,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使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存在瑕疵,理應進行賠償。
最終,法院判定,湘龍車盛二手車行不構成欺詐,所以對于李先生要求的“退一賠三”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至于為什么又要求車行賠款兩萬元呢?判決書上的解釋是:綜合本案的基本情況,同時考慮到二手車買賣貸款過程中普遍存在的收費項目不明確的問題,本院酌情認定湘龍車盛二手車行賠償損失共計兩萬元。
●觀點
車行構成欺詐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律師 劉明
本案中,雙方的爭議焦點主要在于二手車行是否存在欺詐行為。車輛行駛里程數應當是反映車輛真實狀況的一個重要指標,并進而決定交易價格及購車方購車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手車行作為專業二手車經營者,真實、全面披露商品信息當屬其法定義務,其有能力也有義務對包括真實里程數在內的所銷售車輛的真實情況進行鑒別并如實告知消費者。如因其未能真實披露該車輛的行駛里程,致使消費者在錯誤信息的誤導下作出了購車決策,構成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
經營者重大違約
●湖南榮湘律師事務所律師 袁亞云
本案中的經營者是否對消費者實施欺詐行為,應從兩個方面來看,首先,如果經營者事先知道里程數被篡改而不告知消費者,應當認定屬于欺詐行為,理應判決“退一賠三”。其次,如果經營者事先并不知道里程數有所改動,那么經營者也屬于被欺騙,也屬于受害者。本案中,經營者稱通過正常程序購得,并且審查了車輛鑒定書,因此,應當從這兩方面作進一步的調查,以確定經營者對里程數改動是否明知。但即便經營者事先并不知道里程數作了重大改動,經營者在合同履行中存在重大根本性違約是無疑的,因此最低限度應當支持消費者退貨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從這一點來看,法院的處理方式是不妥當的。
法院認定事實不清
●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首席法律顧問、湖南通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李夢琳
二手車行構成欺詐。理由是,二手車行理應對車輛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交付的汽車負有質量保證責任,并對其承諾承擔責任。車行承諾明確的里程數,若里程數不符合其向消費者告知的情形,欺詐故意顯而易見,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閱讀延伸
二手豪車里程表被改 消費者獲退一賠一
武漢消費者田先生花55萬元購買了一輛二手豪車,發現里程表被改動了10萬公里,遂將賣家告上法院,請求退一賠三。近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二手車公司退還田先生購車款55萬元,并賠償田先生55萬元。
2015年9月,武漢消費者田先生在二手車網站上看到了一輛某豪華品牌汽車,車齡4年左右、公里數為7.4萬多公里,田先生向二手車公司支付完55萬元的購車款后,將車開回了家。
然而,車開了兩個月就發生故障,田先生將車送到4S店維修時,技師告訴他,這輛車的里程表被改動過,車輛的實際里程為17.5萬公里,并不是儀表盤顯示的7萬多公里。為了弄清真相,田先生對車輛進行了鑒定,結論顯示里程表被改動。
田先生認為二手車公司構成欺詐,將二手車公司起訴到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訴請退還車輛,并要求二手車公司按照購車款的3倍賠償165萬元。
法院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購買商品后,6個月內,發現瑕疵和爭議的,經營者應該承擔瑕疵的舉證責任。本案中,二手車公司雖然在庭審中表示里程表是原車主改的,但拿不出證據,因此二手車公司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據此,法院認為,二手車公司的銷售行為構成欺詐。同時,考慮到本案屬于舊車交易,田先生作為消費者,在購買豪車時,自身也應當盡到謹慎注意義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最終,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判決,田先生將車輛退回二手車公司,二手車公司退還田先生購車款55萬元,并賠償田先生55萬元。
一審宣判后,田先生和二手車公司均不服判決,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吳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