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孩子不是家長的“私產”,對“童模”的榨取也絕不是私事。
烈日炎炎,8億人被集體熱哭。一則童模三伏天穿羽絨服室外拍廣告的消息,也成了“熱聞”。
據新民晚報報道,有上海市民反映,近日在外灘看到不少反季節拍攝宣傳照片的模特,他們穿著厚厚的羽絨服或毛衣,在三伏天的室外進行拍攝,這其中更不乏孩子的身影。
同一片天空,同一個“暖陽”。比起燥熱的北方,南方的悶熱無疑更讓人難以忍受。天氣預報可能只有35℃左右,可體感溫度卻會達到乃至超過55℃。雖然沒到“熱到蒸發”的地步,但基本上也掙扎在“熱到扭曲”和“熱到融化”之間。炎炎夏日讓孩子穿著羽絨服、長褲、帽子拗造型,擺出各種動作配合鏡頭,別說孩子,看新聞都感覺屏幕在流汗。
面對質疑,家長說是自家私事,也有網友覺得兒童模特既是種職業,孩子在這種天氣下能堅持值得尊敬。果真如此嗎?
幾個月前,年僅3歲的童模“妞妞”被媽媽踢踹的視頻在網上熱傳,關于童模行業規范、童模權益保障等問題隨后引發社會關注。經調查,雖然拍攝現場都有家長陪同,但不乏存在童模反季節穿衣、工作強度大、過長的拍攝時間等現象,過度商業化以至荒廢學業等問題普遍存在,更有童模被父母嚴格控制飲食,試圖延緩孩子發育,以延長孩子的“事業期”。
相信大多數童模家長開始時是抱著讓孩子鍛煉的想法,但久處其中,常常身不由己,且在可觀的利益面前,心態難免發生變化。據悉,在上海,全職的優秀童模一年可以賺80萬,在橫店影視城和童裝之都織里,搶手的童模年收入則是300萬起步。可觀的盈利和光鮮的外表,加上法律法規不完善,童模市場自然呈現野蠻生長之勢。
俗話說“好漢不賺六月錢”,讓孩子酷暑之中穿冬裝,家長于心何忍?究竟是為了孩子好,還是為了滿足一己私利?很多童模的家長恐怕需要捫心自問。
妞妞事件之后,杭州市濱江區出臺了《關于規范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提出不得利用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惜乎這只是對童模保護的區域探索,目前并沒有推廣開來。
孩子不是家長的“私產”,兒童權益保護也絕非私事。現行法律中,關于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并不缺乏原則性的規定,但不夠細致,可操作性不強。只有進一步推動立法,遵照兒童利益最大化和兒童參與的原則,對年齡、時間、工作強度、工作內容等作出具體的要求和規定,才能更全面保護少年兒童的權益。